关于我国市场信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探析 |
|
|
一、我国市场信用立法的目的 我国市场信用立法的直接动因在于:从根本上治理市场信用的普遍缺失,维护市场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颁布了《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办法》,至少我国银行系统的信用制度建设成绩斐然。我国的社会征信机构近年发展虽然不大均衡,但也各具特色,小有成绩。不过,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直期待的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完成市场信用的统一立法。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市场信用既包括银行信用,又包括商业信用,还包括消费者个人信用。银行信用是市场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信用与消费者信用中的信贷信用部分囊括其中,但银行信用并不涵盖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无法被银行信用制度所调整。银行信用体系的建立解决了大量逃废银行债的问题,以及其他与银行信用相关的问题,但没有解决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商业信用问题。所以,近年发生的大量严重失信的情况,几乎全部发生在非银行的商业领域之中。企业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 综合调整原则要求将各种法律调整手段有机结合,充分整合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制度,灵活运用实体法律责任和程序法律责任,尤其运用经济法所特有的奖励手段和社会性的调整手段,对市场信用关系予以综合调整。例如,对于违反市场信用法律规范的行为除了做出处罚之外,将违法事实记录于信用信息系统,使违法者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反之,对于自觉遵守市场信用制度,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行为,可以予以褒奖,促进我国市场信用的发展。loCaLhOSt市场信用法不仅是管理法,而且是促进法。
|
|
上一个论文: 企业如何管理衍生金融工具投资风险 下一个论文: 关于行为股利理论的上市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研究
|
|
|
看了《关于我国市场信用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探析》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涉食品安全犯罪中的定罪与量刑标准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保险纠纷业内调处机制的完善 [法律论文]简论我国环境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完善 [法律论文]浅谈我国经济犯罪死刑的废止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研究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 [毕业论文]论我国经济结构性失衡与多层次产业转移对策 [法律论文]试析我国公民人身自由与安全权 [法律论文]试论我国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 [企业管理]研究我国养老旅游产品开发策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