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伴随着企业转制而来,公司的成功上市往往是原先国有企业提供核心盈利资产,剥离不良资产为代价的,因此在上市之后曾经付出许多的原国有企业必然要求上市公司给予回报。 公司治理问题概括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存在代理成本,要想达成股东和管理者的利益统一就得促使管理者在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前提下谋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二是股东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这是由我们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权分置”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特点产生的问题,大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只有通过诸如“恶意派现”,“隧道挖掘”等方法占有上市公司资源,对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侵害。 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更是成为了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之一,这也是本文所有研究的主要问题。 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三个层面:公司治理改善是核心。 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概念框架可以从国家层面,市场层面和公司治理三个层面提出建议。 在国家层面上,主要的是关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并健全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制度,同时坚决制止管理者任意违反财务规定、自行支配企业财产物资和经营的行为看,建立和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流程上进行风险管理,将内部控制与战略相结合,与公司的流程和每个岗位相结合,并监督大股东和管理者的异常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 在建立外部约束机制方面,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是制止和防范信息失真的根本保证。LOcAlhOsT首先是完善立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其次,增强会计监督的全面性与权威性,加强对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这对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发挥社会审计的公证作用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外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因素中,信息使用者的成熟程度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西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已经比较成熟,各种信息中介分析技术高超,对推进信息需求、影响信息披露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其偏好已成为会计信息披露要求的晴雨表。 4 结论 本文主要是从公司治理方面的措施和改进入手,研究如何才能更有效地保护中小投资利益。不仅要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中小投资者自己也要积极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并增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尊重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也是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中小投资者对于活跃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和价值至关重要。像我国这样一个处于发展初期的新兴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强调中小投资者利益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曹廷求,刘呼声.大股东治理与公司治理效率[j].改革,2003,(1). [2]董任.论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的法律责任[j].价值工程,2004,(5). [3]林丽娟.流通与流通股股东利益保护[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4,(10). [4]陈宝明.对大股东控制的控制[j].集团经济研究,2005,(6). [5]黄志忠.股权比例、大股东“掏空”策略与全流通[j].南开管理,2006. [6]王斌,童盼.董事会行为与公司业绩关系研究[j].中国会计评论,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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