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6年底美国首次对企业的净补贴率为10.90%-20.35%,决定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并开始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铜版纸产品征收临时反补贴税。2007年10月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终裁结果,裁定补贴成立,净补贴率为7.40%-44.25%。2007年11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认定,从中国进口的铜板纸没有对美国的造纸产业造成损害,至此此案在历经1年时间后以终止调查结束。
一、2006年之前,美国没有对我国出口产品进行过反补贴调查
中国的原材料和劳动力以及制成品的价格被认为是由政治因素而非市场因素决定的。早在1986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乔治城钢铁公司诉美国联邦政府案中的判决,奠定了美国对非市场经济体出口产品不适用反补贴税的理论依据。基于这种认识,美国认为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所以没有对我国的产品实施反补贴调查。 其次,补贴作为政府行为,在调查中要涉及大量政府间交涉,被调查对象国政府提供给该国生产上的补贴的详细资料很难获得,同时还要考虑自身国家整体利益的平衡。因此,除非被调查对象国政府补贴行为非常明显,原则上各国一般不愿对他国进行反补贴调查。
随着中国成长为贸易大国,当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汇率压力、知识产权等工具都不能遏止中国出口的高速增长之后,美国国内进口竞争产业和有关政客都无法抑制援引反补贴工具打击中国出口商品的强烈冲动。美国对华贸易救济新趋势的产生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利益集团的影响,政治利益的需要。LocaLhoSt在美国国内政治中,一些政客需要满足部分利益集团的要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外贸政策就是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矛盾和斗争的产物。在一国内部,赞成自由贸易的集团主要是由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和众多的消费者组成,他们是自由贸易的受益者。反对自由贸易的集团主要是由那些与进口相竞争的行业(如夕阳行业,低技术、就业数量大的行业)以及这些行业中的工人组成,他们是自由贸易的受损者。受到保护措施不利影响的消费者或中间产品的进口商(自由贸易的受益者)一般人数众多,利益分散,并且保护措施的实施对他们个人而言影响不大,要有效地把他们组织起来相当困难,因此,其企业,但不一定仅指出口补贴,包括对国内各产业部门、行业、企业或地区、科研部门的财政捐助和政策信息;第三,被授予方必须实际享受到了利益;第四,补贴应具有专向性,即指成员方政府有选择地、有差别地而非普遍性地给予某一个企业、行业或地区等。补贴和倾销一样,都是以低于正常价值在进口国市场销售,属于“不公平竞争”。但是反倾销调查所针对的一般是个别企业的经济行为,而反补贴调查针对的是政府行为,涉及大量的政府政策问题,会造成整体行业、整体区域的全面影响,具有更大的危害。长期以来,补贴与税收优惠是我国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是政府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由于补贴是一种政府行为,反补贴调查的对象是政府行为,因此,我国政府对经济的调控手段将受到很大限制。为减少他国的反补贴调查,我国政府可能按照国外所设定的市场经济标准自动减少对产业的扶持、自动减少国有企业,这不仅会影响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总体经济计划,而且会影响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制定。如果说反倾销只是使中国蒙受经济损失的话,反补贴更具有政治上的意义。
其次,美国对华反补贴的举动将引发跟风效应。第一,为美国众多行业所效仿。美国针对中国铜版纸进行反补贴调查,为美国对中国生产的其他商品征收反补贴税敞开了大门。其后,美国商务部初步认定中国出口的活性炭产品也接受了补贴,并对美国同行业产品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2007年11月27日,美商务部就对华第三和第四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案――薄壁矩形钢管和复合编织袋案做出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存在补贴。从未来一段时间看,美国政府的决定很有可能会让许多美国其他行业效仿,比如像目前形势比较严峻的钢铁、纺织等美国制造业也通过这个方法来寻求美国商务部的支持。国际贸易专家费尔德曼说,这是一个对中国影响深远的决定,“将会看到针对中国各种产品的同类诉讼的浪潮。”第二,为欧洲、日本等其他发达国家发送了一个“跟进”的信号,使得中国在随后的时间里遭受更多的反补贴调查。美国虽然不是世界上第一个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的国家,因为加拿大在2004年就曾发动3起对华的反补贴调查,但加拿大毕竟影响力远远不及美国。从2007年2月份,美国政府以中国存在贸易补贴为由,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指责中国存在“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两方面在世贸框架下被禁止的补贴开始,日本、墨西哥等国也相继采取行动,这种形势务必会影响中国商品出口的国际环境。而且,就在美方宣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后不久,欧盟方面也开始考虑重新修订对中国等国家的反倾销政策,并可能改变在补贴问题上对中国等“非市场经济体”较为宽松的立场。
三、我国应对反补帖调查的对策建议
1.客观面对,积极应诉。虽然美国对华反补贴有其特定的政治和经济背景,但就案件本身来说,只是就纯粹的法律问题展开辩论的过程。作为wto 的成员,我国被其他成员国投诉本身是很正常的事情,即使是美国自己这样国内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在wto 中也是被投诉最多的成员国。所以先要以客观冷静的心态处之,然后认真分析应对措施,争取有利的结果。美国的反补贴调查从立案、初裁到终裁有一个较长的行政程序。其中包括了评论、抗辩、问卷、听证、核查等一系列调查环节。可以充分利用美国反补贴调查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渠道与方式,进行积极的应诉与抗辩,也可以走其司法程序进行上诉,以表明我国的原则、立场与态度。2007年1月9日,我国商务部曾以公平贸易的名义,联合铜板纸案所涉的两家主要造纸企业(即江苏金东纸业有限公司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公司),主动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美国的国际贸易法院发布临时禁止令,中止美国商务部对华发起的铜版纸反补贴调查;判决美国商务部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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