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农业结构调整如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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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改造和产业升级以及发展小城镇等,均需要资金支持,然而多年来,农村资金大量流人城市,目前还看不到缓解的趋势。②劳动力市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级政府在小城镇的户籍管理政策上有所调整和松动,但不少大中城市迫于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或者以社会治安为借口,对农民进城从业设置了更高的门槛。如何实现城乡互通,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促进竞争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以利于农民与城镇下岗职工的有序流动,需要统筹规划,作出进一步的政策调整。③土地市场。目前,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不探索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小化将不可避免。如何完善土地制度,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的流动市场,需要进一步摸索。④技术市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需要技术支撑,因而兴办各类农业技术交易市场、加强农业结构调整的技术支持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二、解决途径 (一)调整农业的资本结构 市场经济的一大特点是资本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表现为不同性质的资本对资源的配置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没有资本的多元化,市场经济将不复存在。而某产业若想进人市场并获得顺利发展,也同样必须有不同的资本在同一产业中发挥不同作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任何行业要想在市场经济中获得迅速发展,都必须有不同的资本参与。而我们的农业资本却一直非常单一,这从根本上制约了农业的发展。 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农业资本存在以下问题: 1农业资本弱小。现在农村集体经济很薄弱,很难有新的资本注入到农业生产中来,再加上我国现在的农业资本主要是靠农户自身积累(大型水利设施除外),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水电等全部由农户负担,而且乡村公路、桥梁、小型水库等的建设也由农民负担,还有子女上学、各种统筹提留等税费负担,已使农民不堪重负,加之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基本无提升空间,农民的积累也相当有限不可能更多地投人大量的资本于农业生产,能维持简单再生产也就不错了,所以农业资本的弱小就成为首要的问题。loCAlhoSt 2农村资本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在我国的四大专业银行中,唯一与农业挂钩的是农发行,但农发行的投资对象却不是众多的农户,而是农产品收购、加工、储运企业或一些政府组织的大型农业项目,也就是银行资本还没有真正投入到农业生产的环节中。现在农村的民间信贷由于不规范、甚至非法运作,也不可能成为未来农业运作的主要来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作用由于本身规模小,很难在农业生产中发挥更大作用。由于农业资本严重不足,且结构单一,使农业的转型面临很大的困难,广大农户只能维持简单地再生产,并且一旦遇到较大的企业上市是依托资本市场、发展大农业,使农业走向科技化、产业化的正确抉择。农业“绿色板块”的迅速倔起,将进一步证实中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证券市场、乃至整个资本市场最具开发潜力的新增长点,是应当予以积极支持、重点倾斜、加速培育的产业领域。 (二)农业生产组织的创新是农业结构调整的必然选择 我们过去谈农业结构调整,似乎只局限在经营品种上下功夫,过多地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利用行政权力在辖区内要求农民种这种那,结果是产品销不出去,农民怨声载道。尽管我们通过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解决了全国人民的温饱问题,取得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依然是一种小农经济的模式,或者说它依旧属于小农经济的范畴。在生产力水平相对落后,温饱问题尚未解决之前,这种生产组织形式的确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但当温饱问题解决,农民开始追求小康与富裕生活后,这种生产组织模式显然已很难担当这一重任。 1.规模过小,势必导致生产成本过高,使得产品在市场上无竞争力。我国加人wto后,这种情形将更加严重。我国现有人均耕地大概只有1.5亩左右,加之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限制了人口的自由流动,把农民限制在有限且逐年减少的土地上,使得有限的土地上聚集了过多的劳动力,一方面是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不断上涨,另一方面是主要农产品的价格已无上涨空间,这样农业生产就陷人减产减收而不增收的尴尬境地。 2.由于农民的资本有限且大量的文盲和半文盲都集中在农村,使得农业科技推广变得异常困难,如果要靠国家的投人来解决农业生产中的科技资金不足的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 3.由于农民的经济实力、获取信息的能力、销售能力、风险规避能力有限,农产品的销售只能采取就近销售的办法,而无法实现远距离销售以获取地区差价。 在农业生产组织创新的过程中,许多地方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现在被许多人看好的“定单农业”与“公司十基地+农户”等模式,使我们获得了许多有益的经验,这两种模式实际上都是试图解决一个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农业与市场经济接轨的问题。但是从现有的探索来看,也发现了一个致命的弱点,这就是两种模式中的公司基本上没有与农民一道承担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风险,甚至个别公司还将农民当作转嫁市场风险的对象。而且在这两种模式中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使得在操作上困难重重。农业生产组织的创新应该放在着力培育农业公司方面,推进农业企业化经营,这是十分必要的。另外,中国农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增强对应人世后国外大型或跨国农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与竞争能力。发展农业企业化经营,应该注意发展四类企业。一是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二是农业服务型企业,三是农业科技企业,四是境外农业企业。特别是农业加工企业一定要与农户结合起来,与农户一道共同承担自然与市场双重风险,完全根据市场信号来指导生产经营;农业服务型企业主要是向农业企业服务,也可以向农户服务,但它与农户共担风险的难度较大;农业科技企业面向整个农业;境外农业企业是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的最有效的办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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