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劳动力成为商品所需条件的若干问题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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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者说资本的所有者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担负起教育和训练劳动者的责任,承担相关的费用。比如,在现实社会中,民航公司要把一名高中毕业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生培养成飞行员,需要承担巨额的费用,即使通过严格的体检和初选,航空公司也无法保证把每一位学员培养成合格的飞行员。因此,我们会发现航空公司一般会与参加培训的学员,在培训之前签订协议,确保其学成后要在该航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在这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的所有权就存在一定的瑕疵,这些特殊的劳动能力形成后,他不能再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其他资本家,只能继续卖给与其签订协议特定的资本家。否则,他要承担巨额的违约责任。 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支配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人,并不意味着劳动者有权直接支配生产资料。 有一种错误的观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劳动者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而原始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乃至共产主义社会是公有制社会,因此这些社会都不能同时满足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基本条件,这两个基本条件只在资本主义社会同时具备,所以劳动力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才成为商品。不错,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企业的少量股份。所以我们对于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不能仅仅机械地理解认为,在今天劳动者出卖劳动力,是因为他们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生活资料,没有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任何物质条件。 拥有少量的生活资料,乃至拥有少量的生产资料,并不意味着工人的生产、生活就具有可持续性。不劳动,拥有少量的生活资料,乃至少量的存款,会随着消费会逐渐减少,乃至过了一段时间重新变成一无所有。loCaLhOSt现代社会不再是相对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社会,而已经进入到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人们生产的东西主要不是直接满足自己需要的,而自己需要的东西主要也不是自己直接生产的。从形式上看,劳动者一方面拥有劳动力,另一方面拥有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从而能够使自己的劳动力与自己的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但就普通工人所拥有的少量的生产资料以及普通工人家庭所拥有的少量的劳动力而言,只能进行简单手工劳动。在商品经济发达的今天,他们生产商品所花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远远超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以家庭为基础的、缺少分工协作的传统的小生产是无法与现代化的机器大生产相抗衡,因此通过这样的生产所实现的价值是没有办法购买到必需的消费资料和服务,劳动者是无法通过这种生产活动在发达商品经济社会中生存下去的。因此,拥有少量的生活资料,乃至少量的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实际上也是无法生存,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劳动对资本形式上具有隶属关系,自由的工人一无所有,为了谋生,必须出卖劳动力;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今天,劳动对资本实际上具有隶属关系,普通工人仅凭少量的生产资料所进行的小生产,不具有可持续性,也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 劳动者与自身劳动力的出卖 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且通过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可以谋生,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一定不会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劳动者是经济利益主体,他是否出卖劳动力,除了受客观因素制约,为了生存,他必须出卖劳动力之外,在既可出卖、又可不出卖的劳动力情况下,还与主观因素有关系。在一定的范围内,劳动者会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选择如何配置包括自己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资源。企业、个人自己拥有生产资料,他们可以自己选择直接支配这些生产资料、也可以选择出租甚至出售这些生产资料,以便获得最佳的经济利益。同样,劳动者是自己使用自己的劳动力,把自己的劳动力与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直接相结合,还是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让别人支配自己的劳动力,常常也会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特别是经济利益,对使用自己的劳动力、生产资料带来的经济利益与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出租或出租自己拥有的生产资料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进行比较。 众所周知,现在全国农村实际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为集体所有,作为集体中的一员中的农民一般承包了集体土地,对承包的土地享有一定范围内的承包经营权,但是我们发现,不少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出门打工,在这些人当中不少受雇于某个非公有制企业,也就是说他们类似于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出卖劳动力一样,他们的劳动力也成为商品。那么,是不是这些人不出卖劳动力都不能生存下去了?显然,农民仅仅依靠承包的几亩土地生活,一般来说经济上不宽余是事实,但是说这些人不出卖劳动力都不能生存未免有些夸大。现在广大农村已经融入到商品经济的洪流中,劳动者如何配置自己拥有的各种资源,会综合地权衡,以实现利益最大化。比如,a住在某个内地农村,承包了6亩土地,不出门打工,每年的纯收入6000元,除去各项生活费用外,所剩无几,但是出门打工,土地转包给他人,转包6亩土地收益是900元,出门一年打工工资20000元,除去回家来回的路费,在城市的生活费用外,可能每年还有几千元的节余。在这种情况下,a很可能选择出卖劳动力在城市打工。 结论 总之,马克思分析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是以小商品生产者两极分化和资本原始积累为基础,阐述的是自由的一无所有的工人不得不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对此,不能绝对化,必须随着当代资本主义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不断地加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条件的理论。在今天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一方面有所扩大:作为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主体的一员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力一般情况下也成为商品,即使劳动力本人直接拥有生产资料,在特定的情况下,他们的劳动力也可以成为商品;另一方面,劳动者对劳动力的所有权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一些劳动者只能把劳动力继续出卖给特定的资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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