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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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票据33122557550 银行承兑票据7425232 回购协议357144168 联邦基金16186162 欧洲美元2559263 总计19782719761971
资料来源:《联邦储备资金流量表》、《联邦储备公报》、《银行和货币统计(1945-1970年》、《年度统计摘要(1971-1975年)》、《总统经济报告》 图1
资料来源:同表一 3.美国货币市场的特点: 于西方其他国家比较,美国货币市场具有如下特点: (1) 美国货币市场非常发达,自由化程度高,交易品种繁多,超过西欧和日本。1983年,美国货币市场交易占整个金融市场交易的比重为13——14%,同期日本货币市场交易占金融市场交易的比重只有3——4%。如前所述,美国货币市场包括若干个子市场,每个子市场中又包括多种信用工具,如可转让存单市场中,就包括国内CDs、欧洲CDs、扬基CDs和储蓄CDs等。 (2) 联储广泛运用货币市场工具实施其货币政策,如在国库券市场、回购协议市场等子市场上配套利用不同的信用工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 (3) 美国货币市场为中央银行保持独立性从而使央行与财政关系正常化提供重要的途径。美国财政部和联储之间的关系是信用关系,国库券既是政府筹措资金解决收支缺口的手段,又是联储调节信用、实施货币政策的工具。 (4) 货币市场日新月异,信用工具不断创新,交易方式、交易规则和规模范围等都不断发展。 美国强大的货币市场,及其与资本市场之间互相促进的关系已构成以间接金融为主体的金融结构的一个典范。
(二)、日本 1、战后高度管制下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日本出于经济赶超型发展对资金提出的需求,一方面建立了以银行间接金融为主的金融体制,另一方面又对金融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当时金融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严格的分业和管制。主要表现在: (1)长短期金融分离。其主要内容是,长期信用机构可发行金融债券(如10年期以上的金融债券)来筹集长期资金,而普通银行只能通过吸收存款来筹措资金,并对所吸收的定期存款期限作了一些限制,最长不得超过3年。 (2)银行业务与信托业务分离。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迫使信托机构发展为长期融资机构。 (3)银行业务与证券业务分离。二战后制定的《证券交易法》把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离作为原则确定下来,严禁银行从事证券业务、严禁证券公司从事存款吸收业务。 (4)外汇管制。1949年日本制定了《外汇及外贸管理法》,该法规定在原则上对一切对外交易都进行限制。外汇业务长期由外汇专业银行东京银行专营。 (5)利率管制。日本在70年代中期以前,为了支持企业的发展,对利率进行了严格的管制,存款利率、长短期贷款优惠利率、债券发行利率都是通过法律或有关各方协商决定的限制性利率。 在这种金融体制下,日本的银行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金融市场却失去了发展的基础。日本的货币市场仅限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回购市场,而在当时利率管制的条件下,这些所谓的货币市场只能说是发展不健全的畸形的货此文共有10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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