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垮台,最终被跨国公司“吃掉”,这不能不说是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申请加入WTO,要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外商总是抱怨我国在“市场准入”问题上不公平,强烈要求对多年来垂涎三尺的电信、金融、保险、媒体等服务业实行“准入”。实际上,准许外商进入什么行业,是国家主权问题,一国本没有义务向非本国公民和企业无条件开放所有行业、尤其是经济命脉行业的准入权。发展中国家,尤其要警惕在金融、资本市场方面,高度流动性的外资可能对金融市场乃至宏观经济造成严重干扰(亚洲金融风暴不过是4年前的事,遗憾的是许多人似乎已经忘却了)。可是,一视同仁的税制却是天经地义,是市场经济的起码准则。目前我国税收的问题,是给外国人优惠太多,是需要给国内企业争点国民待遇。我们的国有企业亏损面多,效益差,负担比外资企业重一倍,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税务当局前几年曾经考虑过拉平内外企业的税制,却因种种障碍未能实现,这倒是十分不正常的。 不能把“全方位对外开放”作为我们的国策
所以,对外开放并不是越开放越好,一般地说,发展中国家的“开放度”应如何把握,从来就是发展战略需要高度重视的、十分复杂的政策问题。对我们这样的大国来说,内需市场从来就应是经济发展的主导。我国加入WTO在即,有人大力宣扬所谓“全方位开放”,这更是基于错误认识的一个十分错误的口号。
发达国家,不论日本美国,从来不实行、也不允许“全方位”对外开放。美日半导体贸易战,不过是前10年的事情。1980年代中期,把“自由贸易”喊得震天响的美国,当自己的电子工业受到日本严峻挑战的时候,断然拿起“贸易保护”和“产业政策”这两个典型的“通产省”式政策武器,政府一方面限制半导体进口,一方面政府强力资助和组织研发,在短短几年中重新夺回微电子领域主动权。在数控机床这一较弱的行业,美国至今没有放弃强制性的限制进口政策。 当我们一腔热忱去“融入”世界一体化经济时,崇尚自由贸易的西方国家,在自由贸易威胁到自己的根本战略利益的时候,却可以毫不受这一“原则”的约束。我们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在不顾国家经济主权这一大前提的情况下,去“融入”世界经济。 外资对中国经济的作用,实际情况很复杂,不可一概而论。但必须从总体上正视:在开放的大环境下,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中,我们允许在多大程度上,放弃产业的独立性和控制能力,让出国内市场?这对我国经济总体利益、经济的整体安全性有何影响? 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后者统率前者,而不是前者统率后者,这应该是一个大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开放必须有“度”,这个度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目标为转移,而绝非越开放越好。更不能说开放是促进发展的决定性要素。 注释 [1]王小强,1998年。 [2]陈漫,2001年。 [3]王小强,1998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