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的话题,是需要理论界认真研究的。 机场收入包括航空收入(如飞机起降、近进指挥、停泊收费)和非航空收入(如机场内商业招租)两大部分。机场管理的难度,主要体现在非航空收入这一部分。由于我国一些机场在招商管理方面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场地租金收入流失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显然不是个别现象。所以机场商业化社会化服务设施管理的公开化、透明化,实行公开招标办法,是改革的内容之一。 我国机场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前,我国民用机场完全由民航总局制定政策并代表国家投资,并由民航总局集中管理。80年代后,随着投资的多元化,机场管理政策开始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发挥地方政府积极性。投资方式与管理结构出现了多种模式。 (1)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直接管理:目前全国大部分机场仍是这种管理形式。其中包括部分由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建设的机场。 (2)地方政府管理:建设时全部由地方投资(有的中央给予少量补助),机场建成后归地方政府管理,民航总局实施行业管理。如厦门、深圳、珠海、三亚以及一些小型机场。上海的虹桥机场是民航总局下放给地方政府管理的机场。 (3)中央和地方实行股份制管理:中央和地方联合投资建设,成立管理公司,按投资比例实施股份制管理,有的由地方政府控股,有的由民航控股。 我国机场建设资金来源: 目前中国机场建设的资金主要是:资本金(地方财政和民航专项基金,包括民航基建基金、机场费)、开发银行贷款、利用外资(主要是国外政府贷款)、商业贷款。 表7-6 “六五”以来民航投资资金来源(%) 以首都机场扩建工程为例:总投资91.84亿元,其中国家投入资本金共约33亿元,占35.93%;开发银行贷款约27亿元,占29.34%;利用3亿美元日本政府贷款,约占总投资的27.11%;建设银行商业贷款约7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62%。 我国民航机场的属地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问题: “八五”以来,地方政府对机场的投资已经超过了中央政府;机场管理的“属地化”已势在必行。由于目前多数机场仍由省民航管理局直接管理,国家民航管理机构在机场体制方面承担了行政管理和实际操作的双重职能,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政企不分”,也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作用。机场管理体制将按照“政企分开,属地管理”原则改革。机场属地化的问题已酝酿多时,但尚未实施。 属地化是指机场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问题都由地方政府解决,民航行政部门只负责全国机场的规划、机场等级标准、机场安全标准和航空业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法规。 随着投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