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改革存在问题及“入世”的政策取向 |
|
|
成本已相差无几),使得这一行业技术水平不断丰富、发展和提高,电信服务日益向多样化发展。同时,国际间电信企业竞争的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技术竞争。因此,资费政策如若不能体现技术发展趋势、鼓励新技术应用,就会抑制电信业发展,损害一国电信业的竞争力。比如,在IP电话技术日益成熟,国际上已广泛使用(包括我国香港)并大有替代固定电话的情形下,我国还在禁止这一业务的发展,将其视为非法业务采取严厉措施加以制裁。直到今年4月底,这一业务的合法性方得到承认,信息产业部才出台了资费标准,开始实验这一业务。但所制订的IP电话资费标准,与固定电话相比也无很大优势,并且远远超过国外IP电话资费水平。前已论及,我国居民电信消费仅为世界平均水平110美元的12.9%,可见,我国电信业不仅存在着巨大的消费空间,而且新技术 应用和电信服务多样化也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6.尽快促使“电信法”出台,以使我国电信体制改革具有法律依据,是资费标准的制定避免部门利益、资费收取合理规范的根本保证。目前,“电信法”仍未出台,政策滞后于现实发展的情形严重,资费政策出现随意性、间断性和不规范性也就不足为奇。因此,“电信法”出台必须加快,其中应体现电信资费监督、仲裁制度。同时,政府应培育市场竞争力量,大力促进电信企业间竞争,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以市场价格作为资费调控的重要手段。 另外,现存大量源于法律规范效率较低的部门规章、文件等管制政策,以及政策相互抵触的问题,都必须依靠“电信法”来规范。在“入世”步伐不断加快、我国电信市场对外开放已定的格局下,原先禁止外资企业介入的规章、条例等政策措施等都亟待修订,如《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事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这些都将涉及电信体制改革,也将对资费政策改革产生一定程度影响。只有加快这些方面的改革力度,才能使我国电信业更好地迎接未来竞争的挑战。
转贴于 简历中国论文中心 http://oa.jlchina.cn
<< 上一页 [11] |
|
|
|
上一个论文: 启动市场从何入手--近期财政-货币政策评析与建议 下一个论文: 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反思与批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