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的企业所有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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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主导地位。
四、核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分析
1.国际核工业的组织结构 世界有核工业国家的政府,都把核工业置于直接的、严格的管理之下。政府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核工业(包括原子武器)的生产、研制进行管理(如美国管理核工业的部门是能源部)。政府部门的核研究、试验机构,核产品生产企业,核安全管理机构,核废物处理回收机构,在核工业中处于主要地位。
核工业中,从核材料生产到制造武器是一个紧密联系的流程;核材料(包括民用核电站产生的核废料)要确保由政府或对政府负责的机构掌握;对核产品的生产、运输、处理要绝对安全;核工业企业的运行(包括核电站)要绝对安全和予以监督;*生产的企业除了从事政府指定的产品生产外,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获利。正因为核工业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国际核工业中国有企业的比重要大大高于航天工业、航空工业。
在世界拥有核工业的国家中,*③以及相关核材料的生产企业,几乎全部是国有企业。5个核大国的有关部门直接拥有和管理着*生产厂。美国的核工业从一开始就是为*的开发、生产而建立的。迄今,美国能源部仍然拥有和管理着庞大的*研究、生产联合体。俄罗斯同样如此。
发达国家在核电站、同位素生产和利用等领域,存在着私人企业。即便是私人企业也置于政府的严密监管之下。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一些潜在的核国家,即便是民用领域的核设施,也由政府直接拥有和管理。因为民用领域核设施的产品同样可以用于*制造。
拥有核工业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巴西、南非、伊朗、伊拉克、利比亚等国家的政府既直接控制核工业的研究开发工作,也直接拥有核工业企业。
拥有核工业国家的核产业内部也是高度垄断的,尤其是在*开发、生产领域,基本上是一个国家拥有的研究制造系统。在核电站领域则是由几个大公司瓜分国际市场。
2.中国核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
中国核工业从建立之日起,就是为了研究开发*的*目标。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中资源,建立了一个完全由国有企业组成的核工业体系。改革开放后,中国核工业的边缘部分,“军转民”部分,研究开发部分开始有了一些股份公司、合资企业。但是由于核工业的技术经济特点,核工业主体部分仍然是国有企业占有主体地位。广州大亚湾核电站是中国核工业主体部分出现的合资企业(中法合资)。今后在核工业民用部分,非国有企业会逐步增加。
五、中国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国有企业调整与改革的思考
1.国际比较的启示
(1)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个产业的技术经济特征,产品性质、外部交易条件、交易环境、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对某一产业内企业所有制结构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从上面的国际比较可以看出,不同领域的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企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客观规律。因此,不能用抽象的民间企业效率高、国有企业效率差的理论,去对有关产业的所有制结构做出主观的评价与设计。
(2)一个国家在战略性产业中以何种企业为主要力量,既取决于这一国家当时的生产力、科学技术所处的发展阶段,也取决于其国际地位,取决于其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其在国际舞台上的*、*战略态势。正因为如此,越是在某一战略性高技术产业具有明显优势的发达国家,其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越是相对较低。发达国家在战略性高技术产业中由于具有先发优势,私人企业无论从技术、规模上都具有优势,因此可以由私人企业来承担战略性高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任务。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处于劣势,私人企业规模小,能力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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