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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政策理论中易犯的错误——关于关税的多面改革及对高技术产业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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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政策理论中易犯的错误——关于关税的多面改革及对高技术产业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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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探讨了国际贸易理论、贸易实务和开放经济下的工业政策之间的关系,并特别注意于在政策讨论中曾被误解的理论的教训的三个领域。作者认为关税改革的“多面规则”为降低高关税提供了理由,但都没有向统一化方面迈进,特别地没有提高低关税。作者认为,在单边、多边或者在关税同盟的情况下,关税改革的基本原则都是一样的。最后,作者认为战略性贸易政策并不是给高技术产业提供补贴的理由。 一、引 言 对相关经济理论的理解的需要是经济决策的众多困难之一。在本文中我要运用最近在国际贸易工作中碰到的几个例子来阐述从理论到政策建议这一过程中的不易察觉而又非常微妙的步骤。 让我首先提出下列三个政策性的问题,作为一个大的背景:1、 在一个开放型的小国经济中,什么样的关税变化会提高福利。2、一个国家应该是单边地或只是多边地实现贸易自由化。3、 对那些出口导向型的高技术企业应该给予出口补贴吗? 我认为,这些问题不言而喻都是很重要的,又是很令人感兴趣的。它们在许多实实在在的情况下被提出,而且,许多非经济学界人士都在关注着这些问题的答案。作为对比,请考虑以下三个理论性问题:1、关税改革模式中是否应该包含货币因素?2、有多少种回异的关税改革理论?3、政府是否比企业具有更大的承提义务权限很明显, 这些并不是那些非经济学界人士经常碰到的问题。我甚至认为许多经济学家也会说这些问题是枯燥和不感兴趣的。他们对书本过分关注而对现实世界熟视无睹这一点表明,只有那些专家,或那些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人才会去关心这些问题的答案。 然而,正如我想指出的,上述三个理论性问题的答案,与按我们现在所能给予的三个政策性问题的答案是紧密相关的。此外,我认为,对相关理论的微妙之处的误解可能会导致一种即使不是完全错误的也会是误导性的政策主张。我称之为“误解”而非“错误”是因为,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我们能探寻出一些逻辑性错误,而我在下面所评论的文献中不存在此类错误。然而,我们也有可能在判定运用理论成果所需的条件这一点上不太敏感。我会在接下来的三个部分中予以阐述。每一部分讨论上面提出的三个政策性问题中的一个,每一部分都关注着文献中那些要么冗长乏味,要么疑点重重的观点。 二、开放型小国经济中的关税改革: 我考虑的第一个题目是关于一个无法对外部的价格实施影响的完全竞争经济条件下的关税改革。自从哈塔(1977)和其他人的著作出现之后,这一领域的主要结论已经众所周知。在缺乏外部效应或对保护的“非经济性”动机情况下,这种开放型小国经济是不应该征收关税的。如果征收的话,最优政策就是废除它。如果取消关税不可行,有两种“渐进式”的变化可以保证福利增加。其一是统一的大幅度关税削减;其二是进行“多面”改革,也就是说简化关税结构的改革。在实际运作中,(受下文中我将讨论的可替代性条件的限制),这种多面改革规则被广泛地推广和应用,世界银行经常将其用于证明那些减少关税结构变化的关税改革的成功。这种关税结构调整是,既把那些特别高的关税调低,又把特别低的关税调高。 这些政策建议到底有什么样的理论依据呢?为考虑这一点,我需要对关税改革理论作一个回顾。在此之前,我想请大家注意在无货币因素条件下的模型中在有关文献中的三个结论。这些结论都是正确的,然而在以后的部分中我以为它们在政策建议中并没有什么帮助。因此,我称之为“P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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