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城市的棕色地块及其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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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20世纪后半叶,美国的经济重心和工作机会经历了由城市到郊区、由北向南、由东到西的转移。许多工厂搬迁后留下了被污染的土地。这些土地处于被废弃的状态,此即“棕色地块”。本文论述了美国政府处理“棕色地块”的政策法规和方式方法。 [关键词] 美国;城市;棕色地块;治理 美国的“棕色地块”(Brownfield Site)最早、最权威的概念界定,是由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Comprehensive Environmental Response,Compensation,and Liability Act,CERCLA)做出的。根据该法的规定,棕色地块是一些不动产,这些不动产因为现实的或潜在的有害和危险物的污染而影响到它们的扩展、振兴和重新利用。20多年来,棕色地块的清洁、利用和再开发问题越来越受到美国联邦、州、各地方政府以及企业和民间非赢利组织的极大关注。政府出台了许多政策措施,各相关城市社区和民间组织积极配合,希望以整治棕色地块为契机,推动城市及区域在经济、社会、环境诸方面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棕色地块的由来 棕色地块可以说是美国工业留给城市的“遗产”。20世纪后半叶,美国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经济重心和工作机会经历了由城市到郊区、由北向南、由东到西的转移。许多工厂在搬迁后留下了大量遗址,这些遗址在不同程度上被工业的废弃物所污染,成为在环境上受到损害的地块。这些地块大多数只有几英亩,处于被废弃闲置的状态,少部分仍残留着一些夕阳产业。 棕色地块多数位于大都市区的中心城市。从经济上看,它们是一批可以再开发利用的财产,只是这笔财产的真正价值被一些可见的或潜在的危险和有害物质所掩盖。在这些地块被社会各界广为关注之前,各州和地方政府对其处置不力,结果使得相关区域未得到有效治理。联邦政府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管理有害废弃物的立法过程。1980年通过了《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俗称“超级基金”(Superfund)。该法对棕色地块进行了统一规范,主要意图在于清洁全国范围内的有害地块,并明确清洁费用的承担者。但是,这项法律所界定的责任过于苛刻严厉,对有害地块污染程度的评估和对清洁费用的预测也不甚清晰。由于担心纠缠于“超级基金”沉重的、看似无限的责任而陷于得不偿失的境地,无人愿意加入联邦政府的清洁和复兴计划。久而久之,开始只是轻微污染的地块,就逐渐演变为今日污染、凋弊、贫困的经济和社会的边缘地带。据美国市长同盟和其它一些组织估计,至今为止,全美大约有45万个这样的棕色地块。由于棕色地块中的有害物质危害环境和人们的健康,蚕食农田,大量城市居民从这些区域及周边地区搬走,向郊区迁移,从而使这些社区的人口和经济萎缩,市政当局的税收减少,进而影响了城? 芯玫姆⒄埂?/P> 美国市长同盟对CERCLA的弊端进行了分析,认为过高的费用和过重的责任是阻碍对棕色地块成功进行再开发的首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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