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责任论”时更要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根据自己的国家利益和道义原则判断国际是非曲直和利害关系,决定自己的政策。一方面,对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及道义原则的“国际责任”,中国要准备积极承担、多承担,如支持国际反恐、反核扩散、减灾防灾、联合国维和等。另一方面,对不符合中国利益与道义原则以及超出中国能力之外的、由西方及美国强加的“中国责任”,中国则应灵活应对。
3.中国是和谐世界的倡导者和建设者。2005年9月15日,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首脑会议上发表演讲,提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特别强调要提倡包容精神,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世界。“我们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应该遵循联合国宪章遵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国际关系中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化,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③。和谐世界既是和谐社会的延伸,也会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的环境。所以,“内建和谐社会,外求和谐世界,这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在新时期应有的内外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④。中国并不是现存国际秩序的破坏者,而是不断融入国际社会,促进世界共同和谐发展的建设者。
四、结论
毋庸置疑,全面融入国际体系的中国,国际地位和国家利益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国际责任的增加。因此,既要看到国际社会对中国所期待的国际责任与中国发展现实存在着矛盾,应充分考虑国家实力,保持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对于美国等西方国家“负责的大国”的界定和要求,不宜盲从,但同时也应看到,从国际和全球视角认识国家利益维护与国际责任承担,积极融入国际体系,参与国际合作,谋求国际体系的共同利益,倡导共同维护和构建和谐世界,将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长期战略选择。
注释:
①王逸舟:“国家利益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②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载《人民日报》2007年2月27日。
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载《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
④秦亚青:“和谐世界:中国外交新理念”,载《前线》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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