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帮助其提高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截止2008年lo月这个区共有1842个离婚案件当事人经过到家庭婚姻学校学习,共有358对夫妻重归于好认识到了夫妻感情的伤害后果,对子女教育的伤害后果,对双方老人的伤害后果,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的后果,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可借鉴性作用。有利于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地方成立化解家庭婚姻矛盾纠纷专门调解机构
一般说来,夫妻双方离婚起诉到法院,在判离前都由法院事前进行调解,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的,在办理前由民政部门做事前调解,对解决家庭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如果成立专门的化解家庭婚姻矛盾纠纷调解机构。双方可以在诉讼前或协议前由专门的调解机构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这样针对性强,效果显著。调解机构最好设在城镇的社区下延到居委会,在农村设在村民委员会、乡镇。调解不成的诉至法院,还可提高法院的办案效率。减免一定的资源浪费。
(四)综合治理色情场所,坚决取缔传销、非法婚介、征婚诈骗宣传广告、赌场,净化文化市场
从刑事,民事,行政角度,坚决取缔诱发家庭离婚的色情场所,坚决从快从严治理传销组织,净化严查精神污染的文化产品,坚决取缔非法婚介组织,以合法的手段对影响家庭婚姻的征婚诈骗虚假宣传广告进行治理,取缔各样翻新的公开和隐蔽的地下赌场,同时把拐骗妇女儿童案件作为影响家庭婚姻的重点进行治理,加大法律惩治力度。除此之外还应在《婚姻法》中加入“因以下事由导致离婚,如赌博,嫖娼,以及婚外情等,除正常家庭纠纷外,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五)确认婚姻调查的合法性
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正因此,新修订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并在第46条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虽然,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情节尚未达到“重婚”、“与人非法同居”等严重程度的一方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我国在法律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受到严重冲击。无过错方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委托他人对配偶进行调查,所以,婚姻调查公司也逐步兴起,而随之弓i发的法律问题也在民法方面考验着立法者。
基于对无过错方的保护的原因,确认婚姻调查的合法性势在必行。婚姻调查的存在是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是所有过程的实施都要求遵循一定的规定原则。婚姻关系本身是社会存在的最基本的单位,和谐的婚姻关系会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夫妻关系不和谐导致的问题会影响很多方面,所以婚姻调查的存在也是抵制不法婚姻存在的前提。在《婚姻法》中加入婚姻调查的合法性内容,如确认“婚内隐私权的调查范围、方式”,“业务员有通知被调查人的进行调查的义务”等内容,即要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调查者的知情权。而对于“婚前调查”,建议将“恋爱关系”确认成“准婚姻关系”纳入到《婚姻法》中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预防不法婚姻弓l发的离婚案件。
综上所述,家庭和婚姻问题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社会和谐必须从家庭抓起,必须从家庭矛盾纠纷的状况人手,从离婚的原因出发,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社会的整体和谐,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婚姻稳定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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