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公”体系解决“三农”问题 |
|
|
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三农”问题是中国今后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难点问题,建议用“三公”体系来解决这一问题。 “三公”体系即在农村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公共投资体系。最近,财政部提出要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此举即是将“三农”发展中属于政府职责的事务逐步纳入各级财政范围,以努力加强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 我国二元经济的存在,主要是因为长期城乡分割,采取不同政策造成的,其中,财政的倾斜是重要因素。发展农村经济,国家要管起以前没有管而应该管的公共事务,财政、服务和投资体系的改革要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
|
上一个论文: 中国农民组织建设国际研讨会观点摘要 下一个论文: 中国新乡村运动的方向之争
|
|
|
看了《用“三公”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的网友还看了:
[法律论文]试论“三思”吸毒行为犯罪化 [法律论文]浅谈新刑诉法下反贪讯问录音录像“三化”趋势 [经济论文]谈经济发展方式的“三个转变” [免费范文]B超在育龄妇女“三查”中的应用价值分析 [法律论文]未来我国民法典不宜采用“一般人格权”概念 [企业管理]建设“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思考 [今日更新]巧用“万能”句型,润色基础写作 [今日更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必须做到“三化” [今日更新]2013餐饮公司“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方案 [今日更新]国学大师马一浮的“三好四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