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一事一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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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坚持“一事一议”程序是搞好“一事一议”的基础。首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量力而行;第二要张榜公示;第三要召开村民大会,并且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第四要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五要向群众公示实施结果和决算方案。江油市东兴乡莲花村有6个社,263户,876人,劳动力500个,常年在外打工的劳动力180个,占劳动力总数的36%。该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程序,集资修建村内公路3.1公里,花费3万余元,连续2年每人每年集资15元,由于工作深入仔细、方案透明,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时,全村到会200人,占76%,到会代表全部通过了方案。莲花村的实践证明,只要群众愿意,办事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参与项目管理,村社会议是开得起来的,群众是会通过方案的。因此,农村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必须严格坚持议事程序,不能以任何借口弄虚作假,虚假上报或者不报。 (四)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是搞好“一事一议”的关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在全村范围内推荐办事公正、有责任心、德高望重的社员代表来直接参与项目实施工作,全程监督工程进展情况和财务开支情况,并随时向群众公布。 (五)加强审计是搞好“一事一议”的重要保证。项目结束,应由乡镇农经部门对其帐目进行审计并及时向村民公布结果,发现问题,有效地杜绝贪污挪用的现象发生。 (六)特事特办是“一事一议”项目监督管理的新要求。对村内群众急需办的大事,80%以上群众也愿意,超过上级规定限额(每人15元)的项目应采取特殊政策,特事特办,特事特批。应由县以上政府审批立项,经同意后由村社按程序组织实施,以保证“一事一议”监督管理的完整性和灵活性。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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