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差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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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交通费:实报实销; 5.2.2 膳食费 a. 总经理级以上员工,实报实销; b. 海外出差员工,实报实销; c. 其它情况下标准为: 早餐:30元人民币每人每餐,(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若酒店房费已含早餐,则不再计发早餐费。 午餐、晚餐:35元人民币每人每餐,或合计70元人民币,(香港出差以港币计)。 5.2.3 住宿费 出差地 职务 海外 北京、上海、香港 其它城市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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