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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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给予路程假,标准为广东省内1天,广东省外2天。 丧假及路程假为有薪假期。 第九条 产假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二)小孩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待证》的,男方可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在小孩出生前后30天内有效。要求提供小孩《出生证》及《独生子*待证》确认假期性质。 产假及看护假为有薪假期。 第十条 哺乳假 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年假 员工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标准为: (一)技工、生产车间文员、保安、清洁工、学徒等每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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