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独立学院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方法创新及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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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三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票据法、证券法、外汇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等内容。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太多,而给予的课时安排又太短,客观上根本不可能讲完这么多内容。而老师的选择要么是每章都讲,但每章都浅尝辄止,学生最终也是什么都学不到;或者是老师抽出他认为重要的章节来讲,这些章节学生可能掌握,但不讲的,学生又什么都不知道了。这种客观的现实,需要教学创新来突破,让学生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也能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二、目前独立学院非法学专业在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的不统一 造成教学内容不统一有多种原因,其中主要有:一是很多经济法教材体系庞大,内容广泛,按学校规定的课时教师无法完成任务,于是老师们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挑选一些章节讲授。二是我国法律教材撰写、出版、更新的周期较长,而且相对于法律的修改滞后,如果老师不及时进行法律知识的更新,不及时选用最新的教材,就无法跟上法律的修改及法学理论的发展。
(二)忽视及缺乏对学生有关经济法应用能力的培养 独立学院非法学类专业的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但经济法在很多非法学类专业中并非核心课程,所以很多专业队经济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在许多非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没有提及经济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所以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时缺少法律实践活动,经济法律应用能力就很难提高。WwW.ybAsk.cOM (三)教学方式和手段与培养目标相背离 由于教授经济法的教师大多毕业于法律专业,所以大部分独立学院非法学类专业经济法的教学虽然有一些变革和创新,但主要还是沿袭了法学专业的教学方式和手段。以系统讲授为主,稍加些案例进行教学。 目前的经济法教学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完全依照教材照本宣科式的教学;二是根据教师和学生喜好跳跃式教学;三是对与学生联系密切的多讲,内容多,案例也多;与学生联系不密切的少讲甚至不讲。这几种方式导致教学效果低下,学生没学到经济法知识,也没培养经济法律应用能力,与培养目标相背离。 (四)学生学习经济法的主动性不足 大部分学生学习经济法都是被动地来课堂听课,即使有学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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