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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务信息研究           
非财务信息研究
息的一个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补充,也只能是辅助性和建设性的,而基本财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无疑是最重要、最可信、应用最广泛的也是最规范的财务信息,尽管财务信息的提供存在局限性,只能反映某些方面特别是货币方面的特征,但是无论如何非财务信息永远不可能替代财务信息而占信息披露的主导地位。
  3.明确了非财务信息的内容和种类。大部分研究人员将非财务信息分为五种,包括:企业的背景信息、股东和管理人员信息、经营业绩指标、管理者分析、前瞻性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江西财经大学的张绪军在《财务报告中的非财务信息概述》中按照平衡记分卡(BSC)的分类方法将非财务信息分成了四大方面,包括:社会责任方面、客户方面、经营过程和持续发展方面。综合上述,我们可以看出,非财务信息的内容是极其繁杂的,如何能够将其很好地恰如其分地披露,既能满足信息用户更加客观地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需求,又能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披露内容和披露的强度就至关重要了。
  4.基本统一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关披露方式方面的探讨较少。张景顺和陈晓敏提出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方式有四种:表内括弧标注、表外注释、审计师的查帐证明、总经理和董事长的信函、定期财务报告和披露 电子 化。而陆炳辉和顾中国在《如何分析非财务信息》一文中,提出了披露的两种方式:即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和财务报告以外的其他披露渠道。总之,非财务信息由于多数无法用货币计量,或者不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而无法纳入会计系统进行记录和编报,其披露的主要方式是表外披露。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例如我们熟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变更情况、分部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均属于非财务信息的披露。

  5.提出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难点。在披露难点上,研究者普遍感到有三个方面的困难:首先,是披露上受到成本效益的制约;第二, 企业 认为披露非财务信息会暴露自身的家底和商业机密,因此缺乏披露的动力;第三,非财务信息缺乏必要的规范。
  我们看到,企业作为追求利润的 经济 人,在非财务信息露上必然要权衡披露的收益与投入成本,以求得企业价值的最大化。非财务信息涉及面广、收集难度大,加之难以计量、难以分类整理和非财务信息指标之间关系的错综复杂性,因此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成本的确比较高。从成本效益的角度看,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非任何企业都适用。另外,从博弈论的角度看,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是企业与众多的信息用户之间的一种博弈,企业要寻求自身与信息用户之间的利益均衡,即使满足了成本效益原则,也并非所有的企业都会充分披露非财务信息。只有企业从非财务信息的充分披露上获得了额外的好处,才会主动的披露,否则就会采取避重就轻的态度。
  另外,有些企业担心披露过多的非财务信息会暴露企业的商业机密,从而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担心和有些前瞻性、预测性的信息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所以一般不愿披露这些信息。这里,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就涉及到披露内容和披露程度的问题。1993年12月1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给商业秘密下了定义,指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目前,我国企业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不是披露过量而是过少,企业一般只对经营环境信息进行了披露,对企业产品、业务信息的披露较少,对竞争对手信息的披露更是微乎其微。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当然应该以不暴露商业秘密为前提,企业应该有选择地披露而不是一味回避。况且从非财务信息的内容上看,绝大部分非财务信息不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企业要把握信息披露的程度,尽可能披露足够多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供广大信息用户使用。
  6.探讨了非财务信息规范的必要性,提出了颁布“披露准则”。对于非财务信息究竟应该如何规范?是自愿披露还是强制披露?研究人员普遍认为非财务信息有必要规范,武汉张东升提出了颁布“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准则”。研究者建议证监会和财政部 会计 准则委员会应积极鼓励企业自愿披露并加以规范,明确非财务信息的质量标准。
  按照国际惯例,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应本着自愿披露的原则,但是由于我国处于转轨时期,有着特殊的制度结构和制度环境,公司治理结构失衡,一股独大的现象严重,因而非财务信息披露应该与财务信息的披露管制相同,采取强制披露的方式而非自愿披露。首先,应该明确界定非财务信息的概念范围;其次,对我国财政部我国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证监委颁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及《实施细则》对表外信息披露的基本内容进行改进;最后,建立明确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认定与惩罚机制,在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中对非财务信息的审计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专门对其他信息披露的适当性发表意见,因而有必要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等加以规范,逐步建立一套非财务信息的规范体系,借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认证服务特别委员会的经验,尽可能地量化和标准化非财务信息,从而真正地为信息需求者提供一套相关可比和可审计的非财务信息,为企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正有 参考 价值的信息。
  四、未来展望
  信息时代的到来,为我们关注和了解企业的真实状况提供了可能,非财务信息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非财务信息的研究上不深入,尤其缺乏理论层面的研究,同时实践上也与企业不断变化的经济活动脱节。尽管披露的成本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积极性,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在许多方面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收益,这种收益往往是无法用货币来准确计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对非财务信息的需求推动了非财务信息的供给,非财务信息弥补了财务信息的缺失的部分,有利于投资者更加完整、客观、综合地评价和分析企业业绩,在赢得投资者信任的同时也提升了企业的价值,还有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增加企业的竞争力。非财务信息对于上市公司特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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