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和谐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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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增长。一是要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力度,对社会保障税必须征足收齐,对不能按时足额缴纳的应该制定更严厉的法律措施、经济措施和行政措施予以惩罚。二是严格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设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和稳妥性原则进行资本营运和管理,严防资金损失和贬值,尽可能地通过营运使其保值增值。三是考虑结合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适当划出一部分国有、集体资产补充社会保障金的不足,切实解决中老年职工的“历史债务”问题。四是建立独产的监督体系,强化法律、行
政、财政和审计等多种监督,保证资金营运的安全性,严厉打击挪用、滥用社会保障资金的行为,防止腐败,切实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社会保障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作为维系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重要制度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议[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1). [2]赵冰.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构建[J].社会纵横,2007,(6). [3]曹艳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发展国际研讨会综述[J].国际学术动态,2007,(5). [4]柳清瑞,等.中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路与对策[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 [5]米红,王丽郦.从覆盖到衔接:论中国和谐社会保障体系“三步走”战略[J].公共管理学报,2008,(1). [6]邓大松.走向覆盖城乡的社保体系[J].中国社会保障,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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