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论第三部门经济法主体地位的理论机理           
论第三部门经济法主体地位的理论机理
一个原则:“在任何时候都不应当把政府的干预推向极端,而是应该尽可能地把它放在一个足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框架之内。”{9}81经济法在授予政府干预权力的时候必须同时考虑如何防止其干预权的滥用;既要从公共利益出发,为政府分配适当的干预权,也要从行政权的特点和一般公权力的本性出发,谨慎地为政府配置权力。
    经济法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政府干预进行制约。程序既有保障权利的功能,也有限制权力的功能。正当程序作为行使干预权力机关的一种行为规则是对其滥用干预权力的直接限制,因此是一种最直接和有效的制约。要保证政府干预符合经济规律和有效弥补市场调节不足的实质性要求,还必须通过经济法在实体上进行制约。
    三、第三部门在克服干预失灵中的作用
    缘于“国家——市场”完全平行、对立对等、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模式和分析框架,政治层面构造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经济层面构造了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的一系列“二元结构”,{10}260—270法律层面引申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的基本特点是:将国家和市场作为对立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极端;在回答国家和市场在经济体系中承担何种职能,发挥怎样作用的问题时,“要么是在相对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或不充分的市场间进行选择,要么是在相对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或不充分的政府之间进行选择,”{11}5将国家或市场分别作为理想的、优于另一方的资源配置机制;当一方出现所谓失灵或失败现象时,认定另一方即是弥补该缺陷的合适选择。
    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并不能涵盖整个社会管理领域。由于市场的变动性极强以及其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的影响,要设立一个固定的、一成不变的干预标准又是十分困难甚至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经济发展和经济组织形式的变化, 现代 社会越来越趋向多元化、复杂化,政府(国家)面对着多元化的个人利益和不同利益群体,已不能以唯一拥有理性原则和整体利益的代言人自居,需要同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建立一种保持接触的、平衡的关系。
    在国家领域(公域)和市场领域(私域)之外存在的非政府及非营利的第三部门的潜力是巨大的,它为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提供了新的可能,第三部门及其社会机制将是社会管理与发展的又一基本组织体系。当代社会发展表明,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机制不能互相替代,在人类社会中,不仅需要以市场调节机制为特征的竞争机制,更需要以社会调节机制为特征的合作机制,以实现社会生活的健康、稳定和有序。
    第三部门构成了一种介乎于现代国家与市场之间的社会组织形式与调节机制,此“中间调节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政府(国家)与市场两个方面的缺陷与不足,起到政府与市场不能起的作用,把原本属于政府的部分经济管理权分给第三部门去行使,可以减轻政府的权力负担,也能充分运用第三部门拥有的雄厚社会资源(如行业专家、经济实力、社会影响力等等),更好地完成调控、干预经济运行的目的,让政府行为与中间调节机制相互协调、相互弥补,更好地实现国家的职能。{12}对此,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里茨做出了深刻论述,他说:“不要将市场与政府对峙起来,而应该是在二者之间保持恰到好处的平衡,因为有可能存在足够多的中间形态的组织(包括那些以地方政府、合作社等为基础的中间形态)。”{13}303即在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之间引入“第三只手”,即第三部门。它是在传统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与强调个体利益的市场主体之外,并介乎于两者之间,起到过渡和平衡作用。
    具体而言,第三部门能够取如下作用:

    (一)提供公共物品
    以萨缪尔森为代表的福利 经济 学家们认为,由于公共产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因此通过市场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实现排他是不可能的或者成本是高昂的,并且在规模经济上缺乏效率。因此,福利经济学家们认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比市场方式即通过私人提供具有更高的效率。从20世纪60、70年代以来,随着福利国家危机的出现,一批主张经济自由的经济学家纷纷开始怀疑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唯一供给者的合理性。哈耶克曾指出,经济学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两分法往往误导人们认为,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也是两分的,即公共物品由政府(公共部门)提供,私人物品由市场(私营部门)提供。这样,提供公共物品的权利也应当由政府独享。事实上,对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所作的界分作这样的理解是毫无道理的。他认为,尽管政府应该提供某些物品或至少为其生产提供资助,但也不应当允许它在这过程中攫取垄断特权。人们动辄求诸政府的习惯以及人们动辄把既有可见的救济措施即刻适用于任何场合那种短视的欲求,常常会使政府抢先控制某个服务领域,结果堵死了人们获取更好结果的路径。正如科努尔所说的那样,对于一个健全的社会来说,在商业领域和政府治理领域之间保有一个第三领域乃是至关重要的,这个第三领域就是人们所谓的独立部门:它常常能够以更为有效的方式为我们提供大多数当前仍由政府提供的服务。{14}
    (二)降低干预成本
    国家干预存在着干预成本,这种成本是市场被干预后获得效率的资源代价。在国家干预进程中,当干预成本大于干预收益时,干预是不经济的,是与市场经济追求效率的原则相悖的,因此是不必要的。政府干预成本的一个很大的构成部分,是维持其庞大的机构和人员增长的成本。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 自然 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并购重组
    海洋声学的基本原理 (第三
    第三方物流与第四方物流的比
    论人本主义心理学是心理学的
    论政府采购第三方监督
    我国第三方物流产业发展策略
    第三方物流模式下的同城物流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类人:女博士的媒介形象分
    第三方物流与第四方物流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