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医药购销中的回扣:现状、原因及对策 |
|
|
期起搏器,只是作为受伤害的患者永远蒙在鼓里:重庆市骨科界系列受贿案件受到查处,涉案者数十人被立案侦察乃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冰山一角,就足以说明为什么2004年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成为我国纠风工作的重点之一,成为侵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 2回扣产生的主要原因 2. 1价格管理失控,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 药价虚高是“回扣”之风的土壤,我国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但在实践中,由于物价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加之药品生产企业或医药代表采取公关手段,即使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也能维持较高的价格水平;加上政府定价药品占市场流通的药品种药不到20% ,80%多的药品都是由企业自主定价,这部分药品政府不控制价格,价格虚高更是突出,价格畸高,严重脱离成本;政府定价机制不健全,缺乏完整、 科学 的成本审核办法,定价程序尚不完备,价格监测体系不完善。 价格形成中役有遵循市场 规律 ,全国各地物价水平千差万别,但药价在政府统一制定下却铁板一块,没有考虑市场实际成本。以1500种常用药为例,前600种药品为全国统一定价,后900种药品虽然各省可稍作浮动,但浮动幅度只有5%—相对于正常药价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物价部门定价滞后于市场变化。 2. 2市场运行无序,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方面是政府对医院的投人和补偿不到位,医务人员的技术价值、知识价值、风险价值得不到充分的体现;另一方面却是国内的医药企业之间白热化的竞争;再加上国家对药械产品定价脱节于市场、价格虚高,这给掌握着技术主动权的医务人员制造了强大的利益驱动力和宽裕的运作空间。这种机制性的失衡,导致“回扣”的滋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屡禁不止。 由于 历史 上的原因,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尚不健全,国家对卫生事业的补贴远远满足不了 发展 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医院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利用药品销售的差价收人来补偿医院经费的不足,维持医院生计,形成以药养医,导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大处方、开高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无证诊所禁不绝的原因及治理探讨 下一个论文: 试析婴儿手术中护理的主要对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