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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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税务争议;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和解;调解
内容提要: 随着纳税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税务争议呈多发趋势。而解决各种税务争议多着眼于传统的途径即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使得在税务争议解决实务中已存在的调解、和解、仲裁等替代性税务争议解决方式没有可靠的理论支撑和 法律 依据。因此,对税务争议替代性解决机制进行研究,以有效解决各种税务争议,成为税法理论界及实务界十分关注的课题。笔者从税法适用的角度,对引入税务争议ADR的法理合法性与现实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尝试研究国外税务争议ADR的成因、背景和运作状况,以借鉴其规则或惯例,为我国引进并完善税务争议ADR提出构想。 引言 税务争议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以下统称“纳税人”)对税收征管主体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持有异议,从而在两者之间所呈现的一种对抗状态。税务争议的解决即是化解这种对抗状态,使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恢复正常的税收秩序。传统的税务争议解决途径主要包括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等,这些途径在实践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随着 现代 法治理念的 发展 ,由于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本身的复杂性、前置条件、时间过长等因素,纳税人已经不能单靠它们及时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基于对纳税人利益保护的需要,也是对纠纷解决机关工作效率的考虑,我们有必要在税务争议传统解决途径的基础上,尝试引入一种新的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使其成为传统争议解决途径的有益补充。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以下简称“ADR”),也叫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其概念源于美国。美国1998年《ADR法》中将其定义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包括任何主审法官宣判以外的程序和方法,在这种程序中,通过诸如早期中立评估、调解、小型审判和仲裁等方式,中立第三方在论争中参与协助解决纠纷。”[1] ADR的出现,为现代纠纷解决的法律理论注人一股新鲜[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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