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有措施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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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矛盾化解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机关,肩负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是社会矛盾化解的主体之一,只有立足于法律监督职能,才能在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做到到位而不缺位、不越位,才能真正与其他机关共同形成社会矛盾化解的合力,真正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一、准确定位,增强化解社会矛盾意识 1.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需要转变角色定位。在传统认识中检察机关仅代表国家追究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检察机关是惩治犯罪的一方,是站在犯罪对立面作为矛盾一方存在的。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要转变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主体之一,就要把打击惩罚犯罪,放在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行,不仅要实现国家刑罚权,维护法治权威,还要更多地融入调停社会冲突和平抑矛盾纠纷的内涵。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2.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需要转变检察工作价值观念。任何犯罪在侵害公民个人权益的同时必然是对国家法律秩序利益的侵害,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要求我们在面对社会矛盾时,必须处理好惩罚犯罪和维护公平正义以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改变原有的单纯追求打击和惩罚犯罪的价值观念,树立维护公平正义和维护国家利益及个人合法利益的价值观念。 3.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现实社会中,上访申诉的群众,很多是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或遭遇了不公平待遇,来上访、申诉的群众大多是弱势群体,他们的上访,体现了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确立尊重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态度,始终把执法为民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作为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动力源泉,排除外界干扰,依法办事,力求程序与实体的双重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平公正执法的形象,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创新方法,提升化解社会矛盾合力 1.在加强联系中化解矛盾。要完善和健全与党委、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配合协调、信息通报、联合调处等机制,发挥检察机关维护稳定、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社会公信力等优势,切实加强与信访、纪委、政法委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参与调处群体性、综合性事件,使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得到各方面的支持、理解和帮助,不断提高当[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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