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做好三项重点工作有措施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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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人的息诉满意率,降低重信重访率,使化解调处工作逐步纳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在整合力量中化解矛盾。整合控申、民行、侦查监督、公诉、反渎、反贪等业务部门的力量,建立良好的内部协调互动机制。在每个业务部门确定一至两名经验丰富、业务精通的干警专职或兼职担任矛盾纠纷调处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交流沟通,对同一矛盾纠纷明确各自职责,通力合作,平息矛盾纠纷。 3.在深入一线中化解矛盾。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乡镇、进企业活动,举办法制宣传,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架起一座检察机关联结人民群众的桥梁,使检察工作能够更好地倾听群众的呼声,从而找准化解社会矛盾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同时,可以在辖区重点单位建立服务站,聘请律师、街道的司法助理为信息联络员,协助检察机关处理和化解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从而保证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群众诉求在第一时间内得到解决。
三、履行职责,提高化解社会矛盾实效 (一)围绕反腐重点,严查职务犯罪 检察机关要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能,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查办职务犯罪,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优先查办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司法腐败案件,更好地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有效地缓解和减少社会矛盾。要贯彻中央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方针,有效运用检察建议等预防手段,及时消除社会矛盾隐患,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二)围绕监督重点,强化诉讼监督 1.围绕“受害人”加强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案件线索,大多是合法权益受到刑事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提供,这类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矛盾很容易激化,检察机关应当高度重视这类立案监督案件,依照法定程序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及时向控告人反馈信息,并且要全程跟踪监督案件进展情况。对于不符合立案侦查条件的,要做好控告人的思想工作,使控告人真心接受处理结果,不留矛盾隐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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