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产权社会化研究的三个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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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产权社会化不仅表现在产权观念的变化上,而且表现在资本形态的变化以及企业形式的变化上,财产权本身的变化、资本形态的变化和企业形式的变化是产权社会化研究的主要内容,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可以对产权社会化的内容展开进行分析。同时,产权社会化在这几个方面的具体内容不是孤立的,而是具有内在逻辑关联。因此,在分析和研究产权社会化在产权观念、资本形态、企业形式层面的具体表现时,需要将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系统、全面地认识产权社会化。 其次,有利于深化认识当前产权制度改革。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就其性质来说要体现公有产权为主、多种产权并存,就其要求来说要符合产权社会化这一现代产权规律。在这个意义上,准确理解产权社会化的规律和要求,是建立社会主义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前提。既然产权社会化主要表现在产权观念、资本形态、企业形式三个方面,社会主义产权制度改革也应当从这三个方面人手,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在产权观念上,要形成与产权社会化发展相适应的财产观念和产权观念,通过立法明晰界定财产权,加强产权保护和产权流转;在资本形态上,要从资本改革的视角思考产权制度改革,要在国内和国际上“运营资本”,要形成社会主义社会资本运作的一系列思想观念、资本形态和制度体制;在企业形式上,要顺应产权社会化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让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参与国际竞争。在产权观念、资本形态和企业形式等层面的改革政策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撑,防止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内部的矛盾和冲突。 中国论文联盟http://*中国论文联盟WWW.LWLM.COM整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赵廉慧,财产权的概念[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陈建兵,一权一主:现代产权明晰的基础[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2).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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