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管理层问责:后国企改革时代的新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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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经营者缺乏积极性,由此造成国有企业的效率低下。虽然中国80年代初的国企改革采用了“放权让利”、“承包制”等方式给予利益刺激,但是这些改革却无一是成功的。究其原因,这些改革都没有触及影响国企效率的根本问题——产权制度问题。 于是,我国的国企(尤其是大型国企)改革,在经历了“放权让利”和“承包制”等方式后,找到了产权制度改革这一突破口。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理论是先导。理论上,股份制是所有市场经济中大型企业的产权形式,国企必须通过股份制改革来实现产权明晰。厉以宁(2008)认为所有制改革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转换具有关键意义,必须以新型所有制取代传统所有制,并明确提出实行股份制是改革的方向。我国的国企改革也相应地转变为以所有权改革为主。梁小民(2004)认为, “国企效率低下源于产权制度”。必须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行股份制来消除在传统的公有制下,名义上的所有者为全民,实际上并没有一种机制能保证全民行使所有者权力的公有制下“所有者缺位”的弊端, 从而通过明晰产权来提高公司的效率。这种效率来源于:(1)股权多元化,而且产权的主体明确;(2)股权相对集中,有相对控股的大股东;(3)股份是可以交易、转让的。通过股权多元化,使企业做大,在股权主体明确的条件下达到权责利之间的一致。在实践上,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从股份制改革试点开始,到全面推进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批国企改造成为以股份公司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公司制企业,成为沪深股市上市公司的主力军。到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更加上升为党的重要方针政策之一。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国企委托代理关系逐渐明晰,国家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企业的经营者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受托人的地位得以明确,国企的委托代理关系如图1所示。 但是,许多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之后绩效却仍然没有根本性提高。在没有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之前(甚至在产权制度改革之后),人们在查找国有企业低效的原因时都首先归咎于“所有者缺位”。为什么在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了股份制之后还依然如故呢?这除了如张维迎教授形象的比喻,即部分国企的股份化是“白马身上画道道——冒充斑马”,除徒有其名而无其实的原因外,实际上,国企实行股份公司形式并没有从根本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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