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按照申请时间的顺序,安排考核顺序。
5、干部绩效考核办公室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6、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就考核结果征求其本人对考核的意见,一起修正考核评分,并需其签写书面意见,然后请其主管经理过目签字。
7、按照正态分布原则和定档标准,对考评结果进行甲乙丙丁等档次划分,由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最后签批。考核结果送组织宣传部、人资部、财会部、档案室和考核对象。
第五条 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双方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评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六条 结果反馈。考核领导小组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七条 考核组织:
1、成立干部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组织实施,黄炉光任组长,陈巧敏、李兰明、高松、章裕球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林志武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曾松青、陈建林、黄世祥、应海燕、孙小玲、郑珠兰。
2、每年公司推荐3名职工参与考核全过程的监督、评议工作。
第八条 考核时间。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考核时间为12月—次年2月。2003年考核期限为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九条 考核内容。考核满分100分,只扣不加,分别考核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作风”、“工作绩效”、“领导责任”四个内容。同时,对于考核时不予以积极配合,无自评分或自评分不及时上报的中层干部予以扣10分处理。同时,对于“附加”的考核内容,达标不扣分,一项不达标扣10分。
第十条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定性分甲、乙、丙、丁四个等级评价,90分以上(含)为甲等,80(含)—90分为乙等,70(含)—80分为丙等,70分以下为丁等。年度绩效考核与中层干部年终奖金挂钩,甲等绩效足额发放年度奖,乙等绩效发放95%,丙等绩效发放90%,丁等发放80%。
第十一条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