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修辞角度分析象征和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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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 要:比喻和象征都是增强表达形象性的艺术手段,它们能够让深刻变得显露,隐晦变得明朗,平实变得典雅,化无形为有形,化抽象为具体。所以,在文艺创作中,象征手法和比喻手法往往因为相似而被融合在一起,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关键词:象征 比喻 异同 在最初的一些修辞学著作中,我们很难发现对“象征”这一辞格的定义和评论。但对比喻却有详细和准确的论述。因为在古代文体中,象征更多地被运用在寓言故事中,寓言这种文体遮盖了我们对象征的研究。随着文学体裁的多样化和语言的口语化,写作手法也有所更新,许多研究者开始关注象征这一辞格。 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将比喻称作“譬喻”。并将其列为材料上的辞格。认为思想的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了类似点,说话和写文章时就用另外的事物来比拟这思想的对象的,名叫譬喻。象征在《修辞学发凡》中却没被列入辞格之内,陈望道认为象征不属于辞格。 直到王希杰的《汉语修辞学》才将象征和比喻都列到联系辞格的一类里。定义比喻,又叫譬喻,俗称打比方,就是根据联想,抓住不同事物的相似点,用另一种事物来描绘所要表现的事物。如: (1)月亮挂在天上,星星眨着小眼睛,象一群顽皮的小孩子,挤在妈妈的身旁。(陈辉《月光曲》) 王希杰将象征列到了修辞格中:象征就是不直接描绘事物,而根据事物间的相互联系,借助于联想作用,虽然只说乙,但可以使人联想到甲。例如红色象征热情,鸽子象征和平。 吴士文的《修辞讲话》则又将象征和比喻列到特殊性辞格一章里。说某一对象同另外的事物有相似点,就故意用另外事物来描绘它的形象。这种修辞方式叫“取比以明”,简称“比喻”。故意用具体的、形象的事物暗示特定的事理,以表达真挚的感情和深刻的寓意。这种修辞方式叫“以物征事”,简称“象征”。吴士文对象征的认识比王希杰对象征的认识稍显深刻一些。 通过以上的列举我们发现,修辞学的经典作品中也缺乏对象征的系统论述。 一、对象征、比喻辞格的认识 (一)象征的定义和特征 用句子做材料,[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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