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理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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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 文章根据会计准则和文献中的资产、公允价值定义,通过理论模型建立公允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之间的关系,运用模型分析了资产减值的判定和业务处理过程,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政策建议,旨在为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参考。当会计准则希望通过概念框架统驭、指导具体准则的同时,概念框架自身的定义尚需进一步理顺,以免产生歧义,因此准则制定者和准则执行者的沟通机制十分必要。 【关键词】 会计研究; 会计准则; 资产减值 一、引言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条规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第六条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第十五条规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规定,在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中,确定可回收金额是核心,而要确认可回收金额,需比较“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个数值。两个数值中较高者一俟确定,是否进行资产减值(定性)、需要减值多少(定量)的问题即可确定。那么,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如何正确应用准则,避免实务操作中出现无序现象?上述问题尚需在已有研究基础上,作进一步理论回答。 二、文献回顾 按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这一定义来看,资产的计量需反映:资产的过去信息,即“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资产的现在信息,即“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产的未来信息[1] [2] [3] [4] [5] [6] [7]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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