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湖北跨越发展的增长极培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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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 从“十五”到“十一五”,引领湖北发展的增长极,主要是武汉及武汉城市圈,而宜昌、襄阳两个省域副中心城市的作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十二五”时期,实现湖北跨越式发展,不但应继续发挥老增长极的引领作用,还要培育发挥新增长极的支撑作用,以形成以武汉为龙头、三箭齐发、多极并进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 【关键词】 湖北 跨越发展 增长极 一、“十一五”湖北增长极现状分析 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西方经济学界爆发了关于一国经济平衡增长或不平衡增长的大论战,经济发展极理论应运而生。法国著名经济学家佩鲁在《经济空间:理论的应用》和《略论发展极的概念》等著作中首先提出以发展极为标志,以不平等动力学或支配学为基础的不平衡增长理论,其出发点是抽象的经济空间,以部门分工所决定的产业联系为主要内容。佩鲁认为,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在一些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20世纪80年代增长极理论开始传入我国,其合理成分为我国的理论界和实践部门所借鉴并有所创新,提出了梯度转移理论、点轴系统理论等。这些具有创新性的区域经济发展理论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不但开阔了人们在区域经济研究领域的视野,同时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调整从均衡发展向非均衡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在邓小平同志提出了支持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构想的大背景下,转变传统的均衡发展思路,让发展基础和对外开放条件较好的沿海地区率先发展起来,率先成为区域增长极,通过他们的发展辐射带动全国发展,作为我国新的区域发展战略的一种必然选择。在国家对外开放、体制改革、投资、税收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下,东部的极化效应得到发挥,吸引了包括海外资源和中西部资源的大量涌入,在东部沿海从南到北围绕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三大城市圈形成了产业聚集和规模经济,形成了引领全国经济发展的三大经济增长极。 进入世纪之交后,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两个大局”理论,特别是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到促进中部崛起战略,大大地加快了中西部地区新增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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