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会计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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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自然资源和耗损和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2) 充分发挥会计组织的积极作用。环境会计实务的推广不仅要依靠政府的相关法规的制约,还应以其理论的不断完善为前提条件。为此,环渤海区域的会计组织应发挥其作用,针对该区域的特点积极探讨出一套适合本区域发展的环境会计理论来,过程虽复杂,但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对该区域将来的经济发展必定大有益处。(3) 加强环境会计的社会审计监督。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不会自觉主动地、全面如实地披露环境资源的社会履行情况,因此,应加强诸如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合理性、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鉴证和评价。此外,有做的较好的环境会计的企业对于环境保护所做的贡献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这就需要第三者的认证,以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可,树立企业的环保形象,扩大环境经营成果,无形之中就给企业增加了财富。(4) 选择试点,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实施方案。现在环境会计在环渤海区域还不太成熟,因此可以先选择试点实施。可以选择曹妃甸和滨海新区,由于这两个地区被列为循环经济试点,在建立和实施环境会计时就会相对容易一些;另外还可以在该区域选择上市公司和那些对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钢铁、煤炭、制造业等大型和有做环保工作的企业作环境会计试点工作,等取得切实可行的经验后,再在该区域大面积推广。 参考文献: [1]赵宏:《环渤海经济圈产业发展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 [2]蒋麟凤:《中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动因比较及启示》,《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年第1期。 [3]肖序:《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孙回回、王磊:《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环境会计框架》,《财会通讯》2007年第2期。 (编辑 聂慧丽)中国论文联盟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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