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论文联盟*编辑。 摘要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的要义之一,也是连接民法精神与具体民法规则的纽带,但不同的民法基本原则在具体的司法适用中亦有可能存在冲突,这些现实冲突则是法律职业者所无法避及、更是民法所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解决这种冲突的方法之一就是对各民法基本原则进行位阶分析,具体确定各个基本原则在司法适用中先后顺序或曰优先效力。 关键词民法 基本原则 民法精神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4-290-01 一、何谓“民法基本原则的位阶” 民法基本原则的位阶,是从法律位阶引申而来的一个概念。法律位阶是对不同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低进行的排序,其基本规则是“上位法效力优于下位法”。民法基本原则的位阶则是指民法各基本原则的效力高低位序,主要解决民法各基本原则在适用中出现冲突时如何确定优先顺序的问题。 解决好民法基本原则的位阶问题,有助于完整建构起包括民法原则、民法规则在内的民法规范适用规则,增强民法的适用性,也有助于树立民法基本原则的权威,对于民法理论研究及司法审判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位阶评判之范式 确定民法基本原则的位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首先,民法基本原则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并非明确的法律规则,客观上存在着不确定性,进行效力排序就具有一定的实际困难;其次,司法适用中各原则冲突的情形林林总总,而囿于地域性司法资源的局限以及“个案平衡”司法理念的介入,在实际司法适用中具体优先适用哪一原则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笔者认为,若想对民法基本原则进行排序,首先要确定一定的评价标准,进而依据该标准确定各基本原则的效力位序。而若想确定一定的标准对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评价,就必须得站在更高的高度来审视民法各原则,必须找寻各原则之上的总原则或曰是“元原则”,在这一总原则指导之下,再来提纲挈领地重新审视民法各原则相互之间的关系,进而确定各原则的位阶高低。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确定民法各基本原则的位阶顺序的基本方法应该是:先确定民法各基本原则的“元原则”;再分析&ldquo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