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言语行为的哲学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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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关于言语行为的哲学思考
一、言语行为理论的哲学背景 作为语言哲学的奠基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观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与世界之间所谓的共同“逻辑结构”只不过是一种主观理想,我们应该回到日常语言中寻找语言与实在的关系。在他的后期名著《哲学研究》中,他强调语言的意义要在其使用中加以把握,语言哲学的任务在于研究日常语言的用法,语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使用。在这一观点的影响下,奥斯汀、塞尔等人逐步从一种全新的角度研究意义问题,即将语言表达视为行为方式,对言语行为进行研究。 奥斯汀早期区分了叙事句和施为句。前者陈述事实,有真有假;后者通过说出一句话来完成某种行为,并不描述世界,没有真假,但有适当和不适当之分。后来奥斯汀进一步提出了言语行为二分说的新言语行为理论,使该理论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他把言语行为区分为三类:(1)叙事行为或言内行为(locu-tionary act),即“说某事的行为”,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2)施事行为或言外行为(illocufionary act),即“在说中实施的行为”,如:警告等,它们普遍具有语力(illocutionary force),传达言者的用意和意图;(3)成事行为或言后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即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有意无意地对自己或别人产生某种效果。在这三层意义中,施事行为是他的意义理论的核心。同时,他还强调意义对于现实语境的依赖,离开具体语境,单纯的意图、意向不可能构成言语行为。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f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fional act)、施事行为(illocuti-nary 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 二、言语行为的核心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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