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 | 演讲致词 | 汇报体会 | 总结报告 | 公文方案 | 领导讲话 | 党建工会 | 论文 | 文档 | 
您现在的位置: 范文大全网 >> 论文 >> 今日更新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集体用工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集体用工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集体用工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有何区别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既有相同之处,又各具特色,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目的不同。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劳动者的共同发展;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利用合同制度实现和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论文联盟*编辑。

  (2)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团体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职工,在我国是企业与由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代表的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雇员,在我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

论文联盟*编辑。

(3)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不仅规定本企业的一般劳动和生活条件,而且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内容具有广泛性、整体性的特点。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内容多是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

  (4)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工;劳动合同仅对劳动者个人有约束力。集体合同规定了本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无效部分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代替。
  (5)责任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企业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一方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只对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负道义上的责任,由上级工会给予批评教育,纠正违约的行为,以适当方式弥补因违约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但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而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可导致另一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根据其后果及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论文联盟www.LWlm.cOm

  • 上一个论文:

  • 下一个论文:
  • 推荐文章
    村级集体财务“双代理”制度
    统筹开发运用工商信息主动服
    燃气公司纠风工作优秀集体事
    理性精神在现当代文学中的体
    关于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模式分
    浅谈“招工难”和“用工荒”
    农村社区转型集体资产股份改
    文学评论家的集体失语
    医院后勤非编聘用工管理工作
    韩国农村审计及其对我国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