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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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教什么”、“研究什么”以及“怎样教”、“怎样研究”的学术活动。为获取制度所供给的各种收益,教师必然会回应制度所传达的期望和价值。为了激励教师健康成长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可以在不断完善现有职称评审制度的基础上,废除职称职务终身制,由“一站式”管理改为“动态管理”,加强职称评审的后续管理。制定各级职务审核标准,对教师履行职务情况进行定期审核,可结合教师的年度考核进行。如果教师晋级以后,工作业绩未达到审核标准,可根据相关标准给予“高职低聘”处理。当然,表现优秀突出者也可“低职高聘”。 2.实行评聘分离,建立专业化的职称评审体系。实行评聘分离,主要是将教师职称评审权和教师职务聘用权分离。聘用工作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高职院校根据评审结果,学校实际需要等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可仿效西方国家由教育部组成专门的专业评审机构组织实施,建立以专业评审机构为主,以高职院校和教育主管行政机关为辅的评审体系。在具体分工上,可以考虑由专业评审机构负责教师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的考核;高职院校主要负责对教学工作业绩的考核;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评审政策以及对教师思想品行表现的考核。 (二)全面评审和重点评审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全面评审和重点评审相结合,就是在评审内容方面,既要注重教师在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全面考评,又要结合高职院校教师在成长不同阶段的特点,同时注意其从事学科、科目的特点,对某个方面要有所侧重。 1.职称评审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全面考评。以往职称评审只注重科研数量是完全错误的。必须将教师的德、能、勤、绩各方面的平时考评与职称评审结合起来,由本人申报,学校根据掌握情况签署推荐意见,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专业评审机构对不同方面进行考核评审。评审委员会最后组织申报者进行专业(论文)答辩,最大可能避免学术造假。 2.根据高职院校及学科特点和教师职业阶段特点,确定考评重点。一般来说,高职院校对教师的教学成果应有所侧重。对强调技能型、操作示范指导型学科要对其专业技能方面有所侧重。从教育学研究成果反映,一个人在专业发展不同的阶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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