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经济伦理视域中的“义”“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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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当代经济伦理视域中的“义”“利”问题
摘要:“重利轻义”和过分的“重义轻利”都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是“义利统一”的正确义利观,这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当代我国经济关系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坚持“义利统一”必须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人民利益的统一,必须坚持物质追求与精神追求的统一,必须坚持求利目的与求利手段的统一。 关键词:“重利轻义”;“重义轻利”;“义利统一” 论文联盟* 所谓“义”,即道义,它是指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符合一定的道德标准或原则;所谓“利”,即功利,它是指人们的各种利益,特别是物质利益。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义”和“利”是人们常常需要面临的一对矛盾。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时代,由于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文化传统的差异,人们对“义”和“利”之间的关系有着各自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义利观。那么,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当代中国,应该如何科学地认识“义”和“利”?又应该如何正确地处理“义”和“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呢? 一、“重利轻义”和过分的“重义轻利”都不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重义轻利,就是一切行为做事的前提和目的在于是否符合道义的标准和原则,而不考虑能否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重利轻义则恰恰相反,它是把能否获得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当作个人行为做事的最高价值目标。但无论是“重利轻义”,还是过分的“重义轻利&rdquo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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