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巡讲话与中国法理学的发展 |
|
|
论文联盟*编辑。 南巡讲话与中国法理学的发展
摘 要:1992年初,小平同志发表了著名的南巡讲话,扫除了人们思想上的困惑,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推动了中国法理学的发展和繁荣。 关键词:南巡讲话 法理学 发展 一、南巡讲话的背景和意义 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中国发生了政治风波,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巨变,存在了七十年的强大的社会主义苏联解体。国内“左”的思潮抬头,国民经济进入治理整顿时期,经济改革的步伐明显放慢,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在下降,人们在观望着、徘徊者。为了扫清迷雾,推动改革事业发展,1992年初,邓小平先后到武昌、 深圳、上海、珠海等地视察,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通称南巡讲话。讲话针对人们思想中普遍存在的疑虑,重申了深化改革、加速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讲话指出: 要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不要纠缠于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讨论。改革开放的判断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现在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计划和市场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发展才是硬道理,要抓住有利时机,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被称为“邓小平的天鹅之舞”,是小平同志改革开放思想的一次深刻阐述,南巡讲话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迎来了中华民族新的春天。 二、南巡讲话对中国法理学的影响 南巡讲话扫清了“左”的障碍,推动了中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也极大地影响和推动了中国法理学的发展。 1、推动了法理学界对法的本质的认识和探讨。常年来,中国法理学界深受苏联法学和“左”的思想的束缚,认为法的本质就是法的阶级性。即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在阶级社会里,法律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代表和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被统治阶级只有接受和服从法律的义务,而没有反抗的权利、分享法律所保护成果的权利和制定法律的权利。小平同志南巡讲话 [1] [2] [3] 下一页 |
|
|
|
上一个论文: 从法理学视角看《被投石处死的索拉雅》 下一个论文: 论法理学教学抽象难题的破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