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下的经济法功能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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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联盟*编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下的经济法功能分析
摘 要 经济法的功能是经济法基础理论中重要理论问题之一。经济法的功能反映经济法的特征,体现经济法的本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亦属于经济法的组成部分,本文就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视角下来分析我国经济法的功能。论文联盟wWw.LWlm.com其主要包括:经济信息传递功能;公共利益和远视功能;分配功能;激励功能。 关键词 消费者 功能 经济法 一、经济法经济信息传递功能 人们之间通过各种信息发生了相互联系。在消费者与经营者(或生产者)之间,正是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广告法等的存在,一个消费者才基于对法律的信赖而不完全是基于对经营者的信赖,才在未对某种商品的广告宣传的真实性进行证实的情况下就购买某种商品,即与经营者或生产者发生交易关系。作为该信息的传递正是经济法的功劳。 借助经济法提供的信息,经济主体可以确定自己的行为方向(消费者据广告等不同商品的介绍决定自己的购买方向)。不仅如此,其借助经济法提供的信息还可以预期与之相关的其他经济主体的行动。由于在相互关联的经济社会中,经济主体的行动势必与他人发生关系,和他人的行为形成互动。所以,在考虑自己如何行动时,获取他人行动的信息显然十分重要。只有知道他人的行为,知道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才能决定自己该如何行动,才能合理地调节与他人的关系,才能有效地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公共利益和远视的功能 经济法是国家运用公权力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法律。其产生缘于市场对自身能力局限的克服存在困境和民法与行政法的局限。事实上,市场对自身能力局限的克服存在困境是民法克服市场失灵局限的基础,因为民法只不过是对市场克服途径的法律化而已。经济法对市场失灵的克服具有其内在的优势。 市场主体如消费者和经营者是自利性的,他一般不会主动追求公共利益;市场本身又具有“近视”的性格,它只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市场在其运行过程中还会迷失方向和越轨。而国家则是各市场主体利益的代表,它以追求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为己任,以适当抑制市场的自利和克服市场的“近视”的弱点为目的,还可能通过给市场安装虚拟的“大脑”和&ldq [1] [2] [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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