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新文学史写作体例摭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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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新文学史写作体例摭谈
从“20世纪中国文学”、“重写文学史”等提法起,20多年来关于新文学史编写的问题一直倍受关注,话题不断。种种热闹中,文学史写作的体例、框架这样的“技术性”问题却很少被重视和深究。然而正如陈平原所说:“凡写史,不能不考虑‘著述体例’。所谓‘著述体例’,不仅仅是章节安排等技术性问题,还牵涉到史家的眼光、学养、趣味、功力,以及背后的文化立场等。不能等闲视之。”甚而言之,“著述体例”作为一种“有意味的形式”不仅是史家眼光、趣味、文化立场的反映和折射,也反过来限制着史家的发挥。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编写之所论文联盟wWw.LWlm.com以成就不高,创新缓慢,原因之一就是受制于僵化、陈旧的著述体例。因此,从写作体例的角度考察现当代文学史的编撰情况,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或许不无价值。 一、新文学史体例的形成与固化 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陆续有一些新文学史教材出现,但完整意义上的新文学史编写是从建国后开始的。1950年5月,全国高等教育会议通过了《高等学校文法两学院各系课程草案》,对中国新文学史课程作了如下规定:“运用新观点,新方法,讲述自五四时代到现在的中国新文学的发展史,着重在各阶段的文艺思想斗争和其发展状况,以及散文、诗歌、戏剧、小说等著名作家和作品的评述。”这事实上是构筑了此后新文学史写作体例的基本范型,即文学分期加“三板块”(“文艺思想论争+文学体裁+重要作家作品评述”)。在上述课程草案的指引下,陆续出现了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1951年、1953年)、丁易的《中国现代文学史略》(1955年)、刘绶松的《中国新文学史初稿》(1956年)等教材型的新文学史。这些文学史都遵循了文学分期加板块式组合的基本体例,只不过此时主要还是两板块(文艺思想论争、文体分类),“作家论”还没成型:王瑶的《史稿》就没有设置作家专章,即使丁易那种较突出作家评述的写法,也只是单独为鲁迅设置专章。1956年起,高等教育部组织编写全国统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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