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新闻:构建一种新的传播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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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新闻:构建一种新的传播范式
新媒体时代是相对于传统媒体时代而言的,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认为:“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在今天网络基础上又有延伸,无线移动的问题,还有出现其他新的媒体形态,跟计算机相关的。这都可以说是新媒体。”①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介形式的出现,新媒体传媒环境已然相当成熟了,这种新传媒环境为公民新闻的不断发展和丰富无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公民新闻(citizen journalism)产生论文联盟www.LWlm.Com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由公共新闻运动发展而来,根据《维基百科》的解释,“公民新闻”也称为“参与式新闻”,“它是公民‘在搜集、报道、分析和散布新闻和信息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行为。以上定义里的所谓‘公民’,是特指以往没有充分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普通人。”②对于“公民新闻”的定义,实际上学界存在不同的表述,没有统一的定论,比如邵培仁总结为:“(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③新媒体专家郭涛将其定义为业余新闻工作者通过大众媒介和个人摄录、通讯工具(诸如移动电话、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计算机网络等)为广大受众选择、撰写、分析和传播新闻信息的行为和现象。④虽然缺乏权威的注解,但是基本意思大同小异。若将公民新闻的生产看作是一个传播过程,从传播主体、传播客体、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及传播效果等几个方面展开对公民新闻的传播模式研究,那么从中可以看出其传播模式中包含了许多“新”的要素,并表现出与以往传播范式的不同。 一、传受界限模糊 公民新闻改变了传统传播过程中“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转换为“多对多”的多点交叉传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受众已经从单纯的信息接收者变为信息传播与接收的共同体。在传统的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信息经过传媒组织过滤后发表,传达到受众,受众表现为被动接收,主动性较弱,传播主体与传播客体 [1] [2] [3] [4] [5]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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