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财政政策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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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投入时,政府对科学研究的投入应更多地进入基础研究领域,与企业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入形成互补关系。若政府资金平衡地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则由于基础研究投入不足而相对加大基础研究风险,降低应用研究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财政投入应用研究又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形成挤出。所以合理的科技财政投入应通过形成对企业研发投资的风险补贴来激励企业的研发投入而不是取代之。 历史一再告诉我们,财与势不能号令一切。发挥财与势的最大效应,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公平、均富的体制,由此酿成的民众心态必然是和谐、平稳的,在富贵面前不骄纵奢侈而能自享其乐,在贫苦面前不怨天尤人而能泰然处之。这种“同心同德”所具有的威力是难以用经济数据来衡量的,尤其是在危机到来之时,能够保持经济和社会基本面的稳定,而不致被冲垮。事实上,这种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可以与市场经济并行不悖,既实现经济兴盛,又实现文化繁荣,既会生产,又懂生活,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经济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总之,财政政策原则或政策取向的合理确定与适时调整。对政策目标的实现和政策效应的优劣,有着决定性影响。既然积极财政政策并非一种长期政策选择,那就必然有一个政策调整或政策转换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能否出现或找到替代当前财政政策“拉力”或“推力”的因素和条件,如何进一步掌控积极的财政政策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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