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合同违约金防范企业管理法律风险 |
|
|
使其丧失正当竞争的条件;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任由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且以意思自治为由予以支持,在有些情况下,无异于鼓励当事人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取得暴力,也可能促使一方为取得高额违约金数额而故意引诱对方违约。 所以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该款的文意表述,“违约造成的损失”无疑是法律规定最为明确且最为重要的衡量违约金高低的标准,因此自应以此为衡量违约金过高的基础标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规定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定单位在法律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将约定的违约金做了调整就较为合理,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公平原则”。 在这里,企业管理中签署相关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合同条款,最好有专业法律人士帮助审核,做好风险防范,以免承担不利后果。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 第一,管理者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决策机制,对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重视合同范本制定、公司教育培训、宣传公司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等。 第二,重视内部法律培训。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养成法务专业人员参于决策的习惯。律师更懂得如何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帮助管理者提高素质。发现、识别经营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在公司做出重大决策、签订重大合同、谈判之前,应由专业律师进行风险评估,合理预见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解决方案,防患于未然。具体实施过程和结果也应由律师参与,进行监督、评价、更新、决策上一页 [1] [2] [3] [4] [5] |
|
|
|
上一个论文: 气候与国际贸易法律研究 下一个论文: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问题浅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