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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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无效的。1985年6月12日,中国就菲律宾宣布“卡拉延群岛”范围致函联合国秘书长,严正指出:所谓卡拉延群岛是中国领土南沙群岛的组成部分,中国对南沙群岛和邻近水域及其资源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一些错误行为也进行了批驳,以捍卫中国南海权益。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第30届会议的全体会议上,季龙指出,本届会议第四项议题的文件中,把中国的西沙、南沙群岛列为南越西贡当局的近海岛屿区,并提到对“南中国海三十个地区制订了勘探和开发协定”。对此,中国代表团严正声明:“秘书处编写的上述文件把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列为南越西贡当局的近海岛屿,是错误的。中国代表团要求秘书处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并注意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5月6日,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56届会议的经济委员会会议上,王子川代表就“国际制图合作”问题发表声明:“联合国亚洲及远东区域制图会议以往会议的有关决议中,曾提出成立所谓‘南中国海海道测量委员会’,并将我国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列入该委员会测量计划的范围,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中国代表团要求有关当局采取措施,停止所谓‘南中国海海道测量委员会’上述海道测量计划,并注意保证今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来源:Www.Ybask.Com 。 ” 中国在海洋法会议上的立场和主张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维护我国利益。作为一个海洋大国,会议中所讨论的很多问题涉及中国的军事、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利益,其中维护海洋权益、保护海防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因此中国政府积极参与,阐述本国的主张,协调发展中国家的立场,就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会后,根据《公约》的有关规定和精神,中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了各种海洋法规,予以积极配合。二是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反对海上霸权在牺牲他国利益的基础上对海洋的控制。中国认为此次海洋法会议的目标就是要“彻底改变”旧的海洋法,“建立一个适应于当前时代要求的、维护各国主权和民族经济利益的、公平合理的新海洋法”,新公约“要破除旧海洋法中维护超级大国霸权主义利益的内容”,而建立新海洋法同时也是“广大 << 上一页 [11] [12] [13]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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