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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从事某种活动提供了借口。
  四、中国利用国际舞台捍卫国家海洋权益
  中国拥有广阔的大陆架,为保护和充分利用大陆架资源,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确立大陆架制度之前,中国就在海洋法会议及相关会议上开始了维护大陆架权利的历程。1972年3月,中国代表在海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就强调:“我国台湾省及其所有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在内,是中国的神圣领土。这些岛屿周围的海域和邻近中国的浅海海域的海底资源,都完全属于中国所有,决不允许任何外国侵略者染指。”1974年4月2日,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第30届会议上讨论亚洲近海矿产资源的勘测议题时,黄明达发言重申中国沿海海域及中国所属岛屿附近海域的海底资源所有权完全属于中国,“中国沿海海域及中国所属岛屿附近海域的海底资源,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中国。只有中国才有权勘探和开发这些海底资源,任何无视中国主权,任意在中国沿海海域及其所属岛屿附近海域进行的勘探和钻探活动,都是非法的。”就日本和韩国《关于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的签订、批准、互换及钻探试采一事,中国政府多次发表严正声明:根据大陆架是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基本原则,中国对东海大陆架拥有不容侵犯的主权权利。编辑:www.ybask.Com 。
东海大陆架涉及其他国家的部分,理应由中国和有关国家通过协商加以划分。日本政府背着中国与韩国政府签订“协定”,片面划定所谓的“共同开发区”,这是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
  1974年中越西沙海战后,中国亦利用参加国际海洋会议场合,发表过一系列的南海主权声明,批驳南越对南海诸岛主权的野心。1974年1月,担任安全理事会主席的贡萨洛·法西奥曾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他赞成南越为西沙战事在安理会中提出控诉。为此,庄焰提出抗议声明,指出作为安全理事会的主席,他不应该发表意见。庄焰还重申了中国立场:西沙群岛是中国的领土,中国在那里采取的行动是中国的内政。2月26日,毕季龙在日内瓦外交会议发言中,严正驳斥了西贡当局代表在会上对中国的诽谤,重申西沙、南沙群岛历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完全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3月30日,在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第30届会议的全体会议上,西贡代表在会上声称对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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