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监督弱化的成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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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作相关的具体规定,使得所有者和债权人的监督被弱化。 2.外部监督机制对会计监督的影响 2.1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制度和体系的健全和发展,是单位内部实行严格的会计监督制度的必要保证,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有力支持。由于我国会计改革起步较晚,相对于多元经济的发展,有些监督机制还明显滞后,有的可操作性差,导致会计监督出现疏漏,从而弱化了会计监督职能。比如,政府各职能部门权责脱钩,重权利、轻责任,只注重自己能管的对象和应管的范围,却不注重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经济责任的承担,一旦出了问题就相互推诿。再比如,国家进行的财政、税收、审计大检查频率过大,力度不够。检查中只注意违纪金额,忽视了被查单位的监督体系及会计制度的建设。同时,对违纪者轻打轻罚,从而导致了年年查、年年罚、年年犯的现象,政府监督难免弱化。 2.2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以其特有的独立性和合法性而得到法律的认可,本应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加之证券市场监管措施的不力、查处力度过轻、审计规范不健全、法律责任不明确等原因,使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天平倾向了公司管理高层一边,为了自身利益,往往过分地顺从被审企业的要求,审验质量差,鉴证可信度低,起不到应有的公证、监督作用,更有甚者因风险意识淡薄、缺乏工作责任心,竟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企业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严重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监督作用的发挥。来源:Www.Ybask.Com 。
再者,对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的处罚力度不够,赔偿通常是“退一赔一”,即最高不超过审计收费若干倍。如中国证监会在“红光实业案”中对蜀都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处罚是“退一赔二”,对“郑百文案”中涉案的注册会计师罚款30万元。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赔偿责任小,处罚力度远远小于他们因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而获取的利益。这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间接导致了社会监督的弱化。 三、法律因素 1.立法不完善 目前我国会计监督法律体系不健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的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管理当局因违纪、违规而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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