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福利折价的会计核算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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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处理,并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内平均摊销,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例2:接例1,企业将液晶彩电以成本价1 200元,LED彩电以成本价3 000元,作为职工的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并有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彩电后必须服务满6年。该企业应作如下分录: 1.将彩电发放给职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10 600 长期待摊费用 280 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1 400 2.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000 贷:库存商品 180 000 3.分配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 112 320 在建工程 28 080 管理费用 70 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10 600 4.以后每年按如下分录处理,以直线法在6年中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生产成本 28 080 在建工程 7 020 管理费用 11 7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46 800 (二)如果发放彩电给职工的协议或者合同中没有规定职工在取得彩电后必须服务的年限,企业应当将该项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来源:Www.Ybask.Com 。 该项差额相当于是对职工过去提供服务成本的一种补偿,或看做企业对该非货币性福利折价的承担。 (三)企业向职工发放滞销、有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的商品或服务。企业有时会将滞销、有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的自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这些产品的价值肯定低于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公允价值。此时,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1.企业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商品降价处理的证明单,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将自产品降价处理发放给职工,并将“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等科目做相应的调整。2.企业未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商品降价处理的证明单,则不能调整“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rdq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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