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对音乐传播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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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LWlM.cOm声色中迷失了自我。 2.知识产权的滥用与盗用: 在唱片业方面,一些不法商人为了谋取高额回报,不惜生产大量盗版产品,极大程度的扰乱了市场。近年来,虽然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不断高涨,越来越多的原创音乐被应用到电视广告等许多方面,滥用甚至盗用他人音乐为电视,广告配乐的现象正日渐减少,但媒体中相关的报道也还时有出现。 3.出现金钱至上的倾向 商品化从另一个角度讲,也是一种“物化”,这种“物化”指人们的劳动成果只是被当成商品来看待,只用金钱衡量。这时,可能不仅仅是劳动产品的物化。作为劳动者也被物化了。在这种情况下,艺术表演者看不到自己的价值,看不出真正美好的是自己。他们看到的只是金钱,即使他们仍在唱者,奏着动听的歌曲。自我定位日渐模糊。只剩下日复一日的例行公事,只剩下猥琐的‘计算理性’、‘计较理性’。”在社会音乐商品化的某些角落里,当音乐变成只是商品,而非共鸣时,大家关心的焦点常常只是“量”的多少。编辑:www.ybask.Com 。 而非“质”的好坏。 4.忽视创作的价值与意义: 创作行为是一种人类特有的高级精神活动。创作者在创作时的l狂喜。表演时自我与世界与人群的互动,都是一种至高的精神享受。但如果一切创作行为都与商品挂钩,艺术的生产不再只是精神活动。而成为物质的体现。创作的价值与意义就会失去其应有的光彩。 三、大众传媒对音乐传播的积极影响 音乐商品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社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1.推进艺术创作的发展 在影视音乐的创作方面,早在20世纪30年代。一些包括苏联的普罗科夫耶夫、肖斯塔科维奇,法国的达利乌斯。米约、美国的科普兰、伯恩斯坦,中国的聂耳、冼星海等在内的著名音乐家就开始为电影进行音乐创作。他们的创作,不但丰富了其自身的艺术创作,为影视作品提供了更丰富的内涵,为社会创造出丰富的精神财富,也带来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20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风靡世界的音乐剧的创作与运做模式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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