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献记载中的钓鱼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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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以此为据,称钓鱼岛是“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战争时从中国夺取的。其实不然,历史事实充分证明,1885年日本已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而未敢轻举妄动。直到1895年1月14日才乘甲午战争得势之机,抢在《马关条约》谈判前先行窃取了钓鱼岛。中国在《马关条约》中被迫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割让给日本,其中自然包括钓鱼岛。1896年古贺辰四郎才获准登岛开发,而同年日本“关于冲绳县郡构成之敕令”中尚未提及钓鱼岛。据《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记载,1885年9月至11月,日本明治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调查,结果认识到钓鱼岛列岛并非无主地,而属于中国。 第一次调查结果:1885年9月22日冲绳县令(后称知事)西村捨三根据日本内务省命令所做调查称:“有关调查散在本县与清国福州之间的无人岛事宜,依先前在京本县大书记官森所接受秘令从事调查,概略如附件。久米赤岛(即赤尾屿)、久场岛(即黄尾屿)及鱼钓岛(即钓鱼岛,因日语语法是动词在宾语之后,故钓鱼岛被篡改成“鱼钓岛”——笔者注)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将此等接近本县所辖之久米、宫古、八重山等群岛之无人岛隶属冲绳县下一事,不敢有何异议,但该岛与前时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和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同,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来源:Www.Ybask.Com 。 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也已为清国册封原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以上记载至少说明,日本冲绳地方政府当时已经确认,这些岛屿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并担心占领行为会刺激中国。 然而,内务卿山县有朋仍不甘心,要求再做调查,以利建立日本的“国标”。其主要的理由是,这些岛屿“并未发现清国所属痕迹”(目前日本仍沿用这一错误主张作为占有钓鱼岛的借口)。不过,再度调查结果反使日方不敢轻举妄动了。因为当时日本的这些动向已引起中国报界的警惕。据1885年9月6日(清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申报》“台岛警信”指出:“台湾东北边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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